
从过去被视为"民事纠纷"、"蹭一下有什么关系",版权侵权如今已跨过另一条界限——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多年来,越南网络空间普遍存在一种"蹭用文化"。新歌一出就被四处"转发",精彩球赛被公然盗播,刚上映的电影就出现在免费网站上,新印的书籍也有了复印版……小偷凭借他人的劳动成果赚钱,自然到许多人不再认为这是错误行为。
更危险的是,数字时代的版权侵犯不再零散或自发,而是已成为一个收益巨大的"地下经济"。不少平台靠窃取内容的广告为生,许多单位将音乐、视频、娱乐节目视为"金矿",而真正的创作者却分文未得。
值得深思的是,多年来不少人仍将版权视为模糊之物。他们愿意花钱买手机、车辆、名牌服装,却认为音乐、电影或数字内容"免费使用也可以"。这种心态导致社会对其他盗窃行为的鄙视,却对盗版心知肚明。
事实上,在创意经济中,脑力劳动才是最宝贵的财富。因此,如果人人都盗版、随意复制,最终先死的是那些认真做事的人。显然,如果创作环境被内容盗窃破坏殆尽,就谈不上"文化产业"。
越南正在大力讨论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和创意产业,要想走得远,必须建立尊重版权的文化。当今世界不仅靠资源或廉价劳动力竞争,更靠知识和知识产权竞争。
因此,一个让版权侵权公然发生的国家将很难赢得国际投资者的信任。谁也不愿将自己的内容、技术或知识产权产品带到这样一个资产容易被盗的市场。
可以说,职能部门提议重建"快速反应小组"以阻止和删除网络侵权内容,是当前越南数字内容环境生死攸关的要求。
当然,刑事处罚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建立社会版权意识。这就是不看盗版电影、不播放非法音乐、不发布窃取内容、愿意为知识产权付费的意识……个人和组织做到这一点,才能真正创造数字文明。
尊重版权不仅是遵守法律,更是一个社会对创意劳动的尊重、商业的诚信和一个希望步入全球舞台的国家的尊严的体现。
(编译:Eric;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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