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下午,河内市委书记陈德胜主持了公布市委常委会干部工作决定的会议。
会上,河内市委组织部公布了关于干部工作的两项决定。
河内市委常委会决定,陈庭景同志,市委常委会委员,不再担任市委内政部长,以参加市委检查委员会并担任第十八届(2025-2030年任期)市委检查委员会主任。
党中央书记处批准陈庭景同志,市委常委会委员、市委内政部长,参加市委检查委员会并担任河内市委检查委员会主任,任期2025-2030年。
河内市委书记陈德胜颁发决定并献花祝贺陈庭景同志。
陈庭景同志,出生于1974年,原籍河静省。他是河内市委常委会委员,任期2025-2030年。
从2014年1月至2017年3月,他担任河内市石室县(旧)县委副书记。
从2017年3月至2020年2月,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自2019年10月起);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工会主席。
从2020年2月至2021年7月:市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河内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检查委员会委员(自2020年5月起);河内市各机关党委书记(自2020年8月起)。
从2021年7月至2023年3月:市委委员、河内市石室县(旧)县委书记。
从2023年3月至2025年11月,他继续担任市委委员、党委书记、河内市内政局局长;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党组副书记(自2025年2月起)。
从2025年11月至2026年5月22日:市委常委会委员、河内市委内政部长。
(编译:张悦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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