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内务部已发布通知,指导在越南共产党、国家、祖国阵线、政治社会组织及协会的公立机关、组织和单位中执行基础工资标准的人员领取工资和补贴。
该通知自7月1日起生效,并取代2024年第07号通知。
工资、补贴及保留差额系数的计算公式
据此,适用对象包括从国家预算领取工资的干部、公务员,从公立事业单位工资基金领取工资的职员,以及受党、国家指派在协会编制内工作的人员。
村级非专职人员、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领取活动费,以及机要组织工作人员。
同时还包括在行政机关、公立事业单位中按劳动合同制工作,适用或约定按第204/2004号法令定薪的人员。
一些用于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和享受待遇及与工资相关制度的人员,如正在学习、实习、出差、治疗、疗养的干部、公务员、职员,以及正在试用期、被暂停工作、拘留或监禁的人员。
通知明确规定,从7月1日起,工资、补贴和保留差额系数的计算基于每月253万越南盾的基础工资,依据第161/2026号法令。
对于规定的干部、公务员、职员和劳动者,自7月1日起执行的工资水平等于每月253万越南盾的基础工资乘以现行工资系数。
按基础工资计算的补贴项目也等于每月253万越南盾的基础工资乘以现行补贴系数。
对于按现行工资加领导职务补贴和超额工龄补贴(如有)百分比计算的补贴,补贴水平基于这些项目的总和乘以规定的补贴百分比。
对于规定为具体金额的补贴,则继续按现行规定保持不变。
对于有保留差额系数的情况,保留差额金额等于每月253万越南盾的基础工资乘以现行保留差额系数。
各级人民议会代表活动费系数及补贴基金计算公式
根据越南内务部的指导,各级人民议会代表的活动费根据现行活动费系数乘以每月253万越南盾的基础工资确定。
对于村级非专职人员,国家财政为每个村、居民组拨付的补贴基金按新的基础工资每月253万越南盾计算。
对于在越南国防部和公安部管理范围内的机要组织工作人员,基础工资的执行由国防部长、公安部长指导。
对于在党委、国家机关及政治社会组织中、不属于这两个部管理范围的机要组织工作人员,工资、补贴和保留差额系数的计算按通知的通用指导执行。
通知明确规定,按基础工资计算的应缴款项和享受的待遇也从7月1日起相应调整。
(编译:李程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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