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7日,永隆省公安厅举行9月升旗仪式,并对刑事警察处集体及在调查侦破发生于义四社的逾10亿越南盾财产盗窃案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现场表彰。
此前8月27日,永隆省公安厅刑事警察处接到义四社公安报告,在恋美邑发生一起“财产盗窃案”。受害者是L女士(55岁,居住在永隆省义四社恋美邑)。

据初步信息,8月27日早上6时30分左右,L女士送外孙上学。出门时,她锁上了家门和院门。
大约当天上午8时,L女士回到家,进入卧室取钱准备购买商品时,发现衣柜门虚掩着。
由于怀疑情况不妙,L女士进行检查,发现丢失一条24K金项链,重40钱;一个24K金手镯,重20钱;多枚24K素金戒指,重8钱;一个18K金手镯,重8钱,以及100万越南盾现金。财产总价值约超过10亿越南盾。这些财物原本存放在挂在卧室衣柜里的夹克口袋中。
接到报案后,鉴于案件性质特别严重、被侵占财产价值巨大,永隆省公安厅刑事警察处处长陈文其大校指派副处长阮文卒中校负责指挥,调派20名经验丰富的侦查员,与刑事技术处和乡级公安协调,迅速部署力量、保护现场,并采取专业措施进行核实和侦破。
通过采取专业措施,追捕力量发现塔兴在变卖部分盗窃所得财物后已离开当地。
塔兴使用多种狡猾手段,辗转多地以躲避公安机关的侦查。
本着不怕困难、不畏艰苦、坚决抓到嫌疑人的精神,刑事警察处侦查力量放弃节日休假连续工作,最终摸清了塔兴藏匿于林同省梅奈坊的位置。
9月4日约16时,警方在梅奈坊一家酒店对塔兴实施紧急逮捕,并将其押回永隆省。经审讯,塔兴承认实施了上述盗窃行为。
刑事警察处对塔兴住处进行紧急搜查,查获多件案件物证。
据塔兴供述,作案后他离开住处,变卖部分黄金,用所得逾2亿越南盾购买了项链、金手镯和踏板摩托车,并流窜多地潜逃。
(编译:张悦;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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