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预计在12个地方对机构调整后的公共办公场所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6月10日下午,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就题为“机构调整和行政单位重组后公共财产(即办公场所)管理和使用政策、法律的执行情况”的专题监督计划和提纲征求意见。

根据草案,监督团预计组织4个工作组前往12个省、市进行监督和考察,包括:河内、海防、清化、富寿、胡志明市、芹苴、安江、西宁、岘港、得乐、嘉莱、庆和。

监督团团长为国会副主席阮氏红;常务副团长为范文买,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主任;另外两名副团长为潘志孝,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主任,以及黎氏娥,民愿与监督委员会主任。此外,团内还包括相关领域的成员、代表和专家。

此次监督内容将重点关注机构调整和行政单位重组后,有关办公场所管理和使用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和颁布。监督团还将审视闲置办公场所的处置和安排结果;公共财产的管理、开发和使用情况;数据库建设及数字化转型在公共财产管理中的应用。

检查、审计、违规处理以及相关机构、组织和个人的责任也是监督计划的核心内容。

越南预计在12个地方对机构调整后的公共办公场所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国会副主席阮氏红表示,国会常务委员会同意自2025年3月1日各机关、单位开始机构调整之时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开展监督工作。

国会常务委员会建议监督团继续审查和完善监督报告提纲及相关附录,方向是聚焦重大、核心且具有高度实践性的问题。报告内容应直接服务于准确评估现状、识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原因并提出完善政策和法律的解决方案,同时提高公共财产(即办公场所)的管理和使用效率。

监督团被要求研究并借鉴以往监督成果,参考地方政府两级模式及调整后政治体系运行一年的初步总结结果。同时,近期专题和专项检查、审计结果也应加以利用,以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

国会常务委员会委托经济与财政委员会常设机构及监督团工作组充分吸收国会常务委员会、各部委及相关机构对监督计划和提纲的意见。

(编译:Cici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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