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食品安全法》(修订版)草案提出意见,公安部认为,经过十余年的实施,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形势依然复杂,多起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对公众健康产生长期影响。
据该机构称,不法分子利用事后监管机制、各部门间管理重叠以及电子商务管理中的漏洞来违法。因此,修法不仅应为企业创造便利,更要堵住被利用的漏洞,特别是在产品自我声明和原料控制环节。
公安部建议法律明确规定执法机构在发现风险时,有权在24小时内进行检查、强制、查封仓库和召回产品。职能机构有权进行突击检查,无需事先通知,并建立奖励举报违法行为的机制。
据公安部称,这一提议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管理模式相似,后者允许监管机构进行未经事先通知的检查、要求立即召回产品并暂停违规单位的运营。但权力控制机制需设计严密,以防滥用职权,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
除食品安全问题外,公安部认为食品可能被利用作为破坏安全的手段,例如攻击集体食堂以制造社会恐慌。因此,法案应从确保食品供应链安全的角度出发,而非仅关注当前的食品安全。
该机构还建议补充确定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标准,以便作为刑事处理的依据。故意使用禁用物质、有毒物质的行为,即使未造成后果也应予以处理。
此外,食品供应链的每个环节都需建立数字数据存储系统,并能够与国家数据中心连接,以支持追溯和监控。
此前,多名国会代表也反映了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中的不足。胡志明市食品安全局局长范庆风兰代表认为,取消专业检查改为常规检查降低了发现违规的效率。
她表示,目前的检查主要按计划进行,且需事先通知企业,因此难以发现违规行为。与此同时,许多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处于管理范围之外或无证经营,使得职能机构在没有公安配合的情况下难以处理。
(编译:Jon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7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