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刚公布的庆和省土地领域的行政处罚决定,多家企业因未在土地变动后30天内按规定(2024年《土地法》)进行土地变动登记而受到处罚。
未获交地已建路项目
在受土地行政处罚的企业中,有一家因“未经国家主管机关许可使用国家管理的土地”而违规。即Hacom Holdings投资股份公司(河内)被罚款1.6亿越南盾,并被责令恢复土地原状。
根据处罚决定,10多年前,Hacom Holdings投资股份公司获得宁顺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投资(2020年、2024年调整)Binh Son - Ninh Chu海洋都市区项目(现属庆和省东海坊)。
2025年11月,Hacom Holdings公司提交了第六批土地申请,面积超过10,887平方米,用于建设低收入住房(超过6,961平方米)以及幼儿园、小学和项目道路。但该公司尚未获得主管国家机构的交地决定。
2026年2月,庆和省土地管理分局牵头协调相关单位检查土地现状,发现Hacom Holdings投资股份公司已在该项目拟建区域铺设沥青路面、铺设人行道砖超过860平方米,而尚未获得主管国家机构的交地决定。
因未按新法规定进行土地变动登记被罚
在刚公布的11项针对土地行政违规企业的处罚决定(自2026年初至今)中,有4项是针对长海集团股份公司的。根据这些处罚决定,自2015年3月起,土地使用权登记办公室已对芽庄市永协乡23/10街(现属西芽庄坊)多人的4块住宅用地(每块超过1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进行了变更登记,注明“将权利转让给长海汽车股份公司”,原因是这些土地被“查封拍卖土地使用权以执行判决”。
2021年12月,该公司更名为长海集团股份公司。但直到2026年3月和5月,该公司才提交了上述11年前已“转让使用权”的地块变动登记申请。因此,长海集团股份公司因每个地块的变动登记逾期超过30天而受到4项行政处罚。每项处罚决定罚款500万越南盾,并责令该公司依法进行土地登记。
其余公司均因“未在土地变动后30天内进行土地变动登记”被行政处罚,其中包括芽庄伊甸房地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胡志明市)。8年前,芽庄伊甸公司已从芽庄市福东乡的一名个人手中受让超过1.52公顷的生产林地,但直到2026年3月才提交该林地的变动登记申请。
类似地,西贡-藩朗贸易服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庆和省藩朗坊)于2014年11月获得宁顺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颁发的6,575平方米商业服务用地《土地使用权证书》(国家出租土地每年付费)。2015年1月,该公司注册将企业类型由两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西贡-藩朗贸易服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直到2025年10月,该公司才提交土地变动登记申请,因此被处以50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
而庆和Agris进出口股份公司(庆和省新定乡)因4项未进行土地变动登记的违规行为被罚款2000万越南盾。
(编译:李程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7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