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青年在线》已报道的新闻,位于庆和省芽庄市范文同路245号巴朗地区一块173.5平方米土地(购买已超过30年)的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申请,仍未得到解决。该土地为公民范文遵和陈国泰缘所有。
原因是芽庄北坊人民委员会最近报告称,由于所依据的上述两名公民的土地收回决定已被岘港市高级人民法院在5年多前撤销,因此存在障碍。
省领导已指示为民解决
一年多前(2025年5月28日),时任庆和省省委书记严春成(现为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主持了一次公民接待会,听取了范文遵先生关于该173.5平方米土地未能办理土地证件手续的申诉和求助,而该土地的一半已在24年前由省人民委员会为其夫妇颁发了住宅土地使用权证(限额150平方米)。
据庆和省省委通报,在上述公民接待会上,省委书记严春成作出了非常明确的结论,要求芽庄市人民委员会严格执行岘港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5日第82/2020/HC-PT号行政上诉判决,终止2009年8月31日第444/TB-UBND号土地收回通知的效力。
庆和省省委书记还建议为遵先生正在芽庄市巴朗地区管理使用的剩余土地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登记手续。
根据该结论,剩余土地正是遵先生和缘女士过去23年多来一直申诉、控告和求助的173.5平方米土地;该土地的上诉法院已撤销了收回决定,庆和省省委书记也作出了如上结论。
最近,2026年6月9日,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发布了关于解决遵先生和缘女士(第二次)申诉的决定,接受了他们关于此事的申诉内容。
根据决定,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芽庄北坊人民委员会按照权限和法律规定,为解决范文遵先生和陈国泰缘女士位于巴朗的173.5平方米土地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证。
本以为畅通,但仍因依据已被撤销的决定而受阻
然而,就在2026年6月15日,芽庄北坊人民委员会又报告“为范文遵先生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登记手续存在障碍”。
坊人民委员会表示,该地块位于Sasco酒店建设项目范围内,此前已有芽庄市人民委员会2009年8月31日第444/TB-UBND号土地收回通知。
同时,范文遵先生于2025年7月2日在芽庄北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的173.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申请,被坊人民委员会认定为“已超过处理期限”。
超期的原因是“尚未获得相关部门的意见”,而涉及该项目的土地收回决定已如上所述被上诉法院自2020年起撤销。
土地收回通知已失效
据庆和省律师团阮鸿河律师介绍,2024年《土地法》规定了不予颁发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证的情形。其中第151条d款明确规定:“已由国家有权机关作出土地收回决定的土地,除非自土地收回决定作出之日起超过3年而未执行”。
而范文遵先生在芽庄巴朗的情况“更为特殊,不属于2024年《土地法》第151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因为芽庄市人民委员会近9年前(自2017年)发布的对范文遵先生和陈国泰缘女士土地的收回决定,以实施芽庄Sacco酒店项目,属于违法,已被岘港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12月25日第82/2020号上诉判决中撤销。
庆和省人民委员会、芽庄市人民委员会(前身)作为被告,已执行该行政上诉判决,撤销了上述决定。
而芽庄市人民委员会近17年前(2009年8月31日第444号)对上述两名公民发布的土地收回通知已失效,因为2024年《土地法》第85条第5款规定,土地收回通知的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2个月。
(编译:Eric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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