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设部长刚颁布第31号通知,修改国家公寓技术规范(QCVN 04:2021),补充了关于新建和现有公寓的停车、充电和换电区域的规定。
根据通知,电动汽车停车区、充电区和换电区必须布置在已获批的项目面积内。
电动汽车停车区必须确保逃生、通风、灭火和承重条件符合要求。布置位置的优先顺序为:室外、地面、半地下室、地下一层及以下楼层。如果布置在半地下室或地下室,投资者必须制定火灾时疏散或隔离车辆的措施。
汽车停车区必须与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分开。这些区域也鼓励与使用汽油、柴油燃料的车辆停车区分开。如果无法分开设置,电动汽车停车区必须满足充分的技术安全要求。各停车区之间的最小距离为2米,或用不低于2米的不燃材料隔开。
电动汽车停车区必须安装监控摄像头、自动火灾报警系统以及一氧化碳(CO)、氟化氢(HF)气体警报设备。这些设备在使用前必须通过质量认证。

电动汽车充电区必须有防火墙
通知规定了公寓楼内电动汽车充电区的防火分区面积限制,不适用于室外地面布置的区域。
具体来说,电动汽车充电区或混合充电区在一个防火分区内每层的最大面积:地上层不超过1500平方米,半地下室或地下室不超过1200平方米。
对于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区,相应最大面积为:地上层500平方米,半地下室或地下室300平方米。
公寓楼内的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区以及混合充电区必须用1类防火墙或宽度至少6米的无可燃材料空隙或车道隔开。
对于公寓楼外的充电区,与邻近建筑、工程或结构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如果设有至少2米高的不燃材料实体墙或隔板,该距离可缩短至1米。室外充电区还必须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
通知要求,电动汽车充电区的供电系统必须与建筑的其他负荷分开,确保足够的运行功率,并具备扩展充电桩数量时的备用能力。
电动汽车换电柜必须与充电区至少相距2米
换电区必须布置在已获批的项目面积内,优先顺序为:室外、地面、半地下室和地下一层。如果设置在半地下室或地下一层,工程必须采取适当措施,以便在火灾时疏散或隔离换电柜。
对于室外换电区,换电区与人员密集场所或逃生出口的最小距离为3米;如果设有至少2米高的不燃材料实体墙或隔板,可缩短至1米。换电区必须配备连接到24小时有人值守监控室的监控摄像头和合适的灭火设备。如果有顶棚,顶棚必须使用不燃材料。
换电柜与逃生楼梯、电梯厅、无烟前室、窗户、门和逃生出口的最小距离为6米;与停车区和电动汽车充电区至少相距2米。如果设置达到标准的防火隔板,这些距离可以缩短。室内换电区必须配备强制排烟系统、连接到24小时有人值守监控室的监控摄像头以及按规定配备的灭火设备。
通知还规定,每个公寓楼外换电区或公寓楼内分散电池的总存储容量不得超过100千瓦时。地上每层独立分区不得超过35千瓦时,半地下室和地下一层不超过18千瓦时。
换电柜必须具有充电异常时自动断电功能、紧急断电装置、防机械碰撞保护措施,并确保防止水淹风险。
对于新建公寓,停车、充电和换电区的布置必须符合地方绿色交通工具转型路线图。对于现有公寓,改造工作应根据实际空间、技术基础设施、电力系统和消防安全条件进行。
自通知生效之日(2026年12月15日)起6个月内,公寓业主或授权组织、个人必须完成对电动汽车停车区、充电区和换电区的检查。如果不符合规范要求,必须按规定进行修缮改造以确保安全。
通知自2026年12月15日起生效。
(编译:张悦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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