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越南政府关于分权、削减和简化行政手续及经营条件的第66.18号决议正式生效。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安部管理范围内削减和简化行政手续及经营条件的内容。
国家管理目标完全得以保障
在消防和救援领域,政府决议取消了3项手续:一是取消消防验收检查手续;二是取消消防验收手续(针对已获得公安部门设计审批证书但尚未批准验收结果的工程和交通工具);三是取消恢复场所、机动交通工具、家庭和个人活动的手续。
公安部消防救援警察局副局长Nguyễn Thanh Điệp上校表示,根据以往规定,属于消防管理范围的工程或交通工具须依次经历两项行政手续:设计审批和消防验收检查,之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但该局认为,实际上这两项手续的本质都是为了审查、评估和对照遵守法律规定以及应用建筑和设计技术标准的情况。“因此没有必要同时保留这两项手续。如果职能部门做好设计审批工作,并将执行责任交给投资方,那么国家管理目标完全能得到保障。”Nguyễn Thanh Điệp说。
削减后,工程和交通工具只需执行一项手续:消防设计审批或在施工过程中设计调整后的消防设计审批。投资方自行组织施工和验收后,有权将工程投入使用。投资方、工程所有者或交通工具所有者必须全面、充分地履行责任,并自行承担依法按照适用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监理和验收的责任。
转向事后检查
越南工商联合会(VCCI)副主席兼法律部主任Đậu Anh Tuấn表示,商界高度评价公安部在行政手续改革方面的努力,特别是在消防领域。他认为,这是一个涉及人命的领域,因此需要付出巨大努力在便利生产经营活动与保障国家管理能力之间取得平衡。公安部实施的消防行政手续削减方案很好地兼顾了这两个方面。其中,管理机构已从事前检查转向事后检查。“我们已经将重点转向事后检查,即颁布明确、透明的规定和标准,让民众、投资方、咨询机构及相关单位遵守,而无需像以前那样获得消防部门的同意或批准。”Tuấn说。这被认为有助于为企业及投资者节省时间和成本。
Tuấn还评价,自7月1日起取消3项消防相关手续也要求企业提高合规能力。“当被赋予自主权时,企业必须清楚规定并严格遵守,同时要有优秀的人员参与这一过程。”VCCI领导说。
消防救援警察局表示,国家管理机构将继续陪伴和支持企业遵守消防规定。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将提供指导并解答在应用消防和救援新规定过程中的疑问,从而帮助企业在设计、施工和运营阶段从一开始就正确执行技术标准。其余行政手续将公开、透明、简化档案,为企业创造便利条件,同时确保安全要求。
(编译:Eric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8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