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将暂不对金条转让征税,等待政府细则出台

第109/2025/QH15号个人所得税法自7月1日起生效。然而,财政部已明确表示,金条转让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实施将等待政府发布详细规定。

越南将暂不对金条转让征税,等待政府细则出台

据财政部称,多家媒体和社交媒体平台报道称,根据第109/2025/QH15号个人所得税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涉及金条的交易将按每次转让价值的0.1%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种解读是不准确的,”财政部于6月30日表示。

第109/2025/QH15号个人所得税法由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于去年12月通过,并于2026年7月1日生效。该法将金条转让所得归类为应税收入。

然而,该法授权政府确定金条交易的应税价值门槛、征税时间以及根据越南金条市场管理路线图调整金条转让个人所得税税率。

关于规定该法若干条款和实施金条转让个人所得税措施的政府法令草案,财政部于5月29日向政府门户网站提交了一封公函,要求发布其对法令草案公众意见的解释报告和回应。

该部还于5月19日提交了第295/TTr-BTC号提案,并于6月19日提交了第8454/BTC-CST号公函给政府,报告其对内阁成员意见的回应。在这些文件中,财政部建议法令草案暂不制定金条转让征税的详细规定,认为应首先建立涵盖黄金交易活动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的全面法律框架。

因此,财政部正在与越南国家银行及其他相关机构合作,起草一项关于黄金交易活动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的政府法令。

该法令预计将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包括金条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并对从事黄金交易或转让的不同类别企业和个人适用相应规则,包括通过黄金交易所(如成立)进行的交易。

此举旨在确保与其他近期颁布或修订的法律保持一致,包括《投资法》(该法已取消珠宝和精品黄金产品的营业执照要求),以及越南国家银行正在准备的政府2012年4月关于黄金交易活动管理的第24/2012/ND-CP号法令修正案。此外,还需与建立黄金交易所的路线图保持一致。

此前,2025年12月10日,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上,国会代表通过了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

修订后的法律主要内容包括:将纳税人家庭情况扣除额提高至每月620美元;维持最高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35%;并对金条转让征收0.1%的税等。

该法规定金条每次转让价值的税率为0.1%,同时授权政府根据黄金市场监管路线图确定应税价值门槛、实施时间以及税率的调整。

(编译:Cici;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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