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建议国会按简化程序修订《住房法》和《房地产经营法》

越南政府建议国会按简化程序修订《住房法》和《房地产经营法》

7月8日上午,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开幕,越南国会主席陈清敏表示,本次会议将对多项重要内容提出意见,为预计于2026年8月召开的越南国会第一次特别会议做准备。

同时,还为国会第二次会议(年底召开)以及其他一些重要内容做准备。

越南国会特别会议处理紧急问题

根据会议议程,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审议24项法律和决议草案(拟提交国会第一次特别会议)、2项法律草案(拟提交国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0项法令和决议,并对另外3项内容提出意见。

越南政府已发文建议补充《住房法》(修订)和《房地产经营法》(修订),以便按简化程序提交国会第一次特别会议审议通过。

越南国会主席表示,目前各机构尚未将这两项法律草案列入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因此,建议越南政府指导完善并提交材料,供国会相关机构审查。如果安排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与《土地法》(修订)一同提出意见,预计将于7月28日进行。

此外,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审议并书面决定4项属于权限范围内的决议。

越南政府建议国会按简化程序修订《住房法》和《房地产经营法》

若未能确保提交内容的质量和进度,负责人须承担责任

越南国会主席明确指出,本次会议预计持续6天,分两期进行。其中第一期审议8项内容,第二期审议25项内容。7月28日增加一天审议2项内容(待中央批准后)。

他要求各机构严明纪律,严格遵守议程,绝不允许因主观原因导致进度滞后、申请延期、撤回内容或临近提交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才报送材料。

“必须确保在7月份,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完成特别会议全部议程内容。如果未能按照议程保证质量和进度,主持起草和审查的部长、机构负责人须对政府、总理、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承担负责人责任”,越南国会主席明确表示。

对于重大问题、存在不同意见或与法律规定不同的新政策,他建议各机构主动与国会相关机构协调,报请有权限的上级审议决定,不要拖延到每次会议或会期结束时。

他进一步建议,在对各项法案提出意见时,应紧密结合三级政府模式实施一年的实际情况,仔细审查有关分级分权的规定,充分评估每项政策的可行性。

同时,确保明确人员、任务、责任和权限,使地方能够在法律生效后立即执行,避免产生法律漏洞、重叠或推诿责任。

他更新说,截至6月30日,仍有多项法律实施指导文件和法令尚未颁布。因此,建议越南国会各机构与相关部门沟通,澄清为何延迟颁布法律和法令的实施指导文件。

“有些事情非常紧迫,必须立即、及早颁布,但有些情况下国会决议已通过,指导文件却仍然非常缓慢”,他指出。

越南国会主席建议国会各机构仔细审查这一问题,特别是胡志明市和岘港的国际金融中心项目。他指出,自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相关决议至今已7个月,当时确定国会决定立即实施,但至今仍存在障碍。因此,建议各机构审查并澄清。

越南国会主席强调,每项法律和决议草案必须真正解决实践中的瓶颈,坚决不提交准备不充分、质量不达标的内容。

(编译:Cici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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