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6日,胡志明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表示,已对阮文大(39岁,家住迪安市坊)、范氏芳(48岁)、朱文青(50岁)、朱文友(28岁)和窦德明(36岁,同住永禄乡)提起公诉、拘留,以调查“生产、买卖假冒食品添加剂”罪。
此前,通过掌握胡志明市与西宁省交界地区的情况,胡志明市公安发现一个生产、销售假冒食品添加剂的团伙迹象,并在多个省市销售,因此成立专案打击。

调查结果确定阮文大是团伙头目。大收购包括味精、鸡精、洗衣粉在内的来源不明的原料,然后订购假冒知名品牌的包装和标签,进行分装、包装成品。
货物集中存放在永禄乡由范氏芳管理的仓库,随后由朱文青(芳的丈夫)、朱文友(芳的儿子)和窦德明(芳的女婿)分销至胡志明市和西宁省的多个杂货店。
该团伙运作封闭,主要通过电话、短信应用联系,并频繁更换交货地点以逃避职能机关发现。
经过数月收集资料证据,胡志明市公安同步检查、搜查相关地点,缴获假冒品牌产品包括:
149.22公斤味精、52.41公斤鸡精、547.99公斤洗衣粉、超过160公斤制假原料,以及大量假包装、假标签、机器、生产运输工具,以及超过12个销售假货的杂货点。
经调查,上述嫌疑人供认已购买超过1.1吨味精原料和约300公斤鸡精原料用于生产假货。所有原料来源不明,未经质量检验。
如果未能及时发现,这些假货可能影响数万人的餐食。
调查过程中,一些对象还试图影响、贿赂干部以逃避处理,但均被警方坚决打击、驳回。
胡志明市公安建议各组织、个人共同抵制使用来源不明和假冒食品,因为可能严重影响健康。
消费者应选择标签齐全、生产信息清晰、在保质期内且通过信誉渠道分销的产品。
购买和使用前,需仔细检查包装、防伪标签、产品质量识别标志。使用来源不明或假冒食品可能导致中毒、感染、有害物质积累以及对健康的长期后果。
当发现可疑产品时,应停止使用并通知职能机关及时处理。
胡志明市公安逮捕了制造数吨假冒知名品牌味精的团伙。
在45天昼夜重点整治区域内,胡志明市公安经济警察发现并起诉了3人,他们生产销售超过4吨假味精,获取特别巨大非法利润。
(编译:张悦;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