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达安案:黄氏金珠上诉案二审开庭,涉案侵占7740亿越盾

据此,二审将于7月24日开庭审理。

黄氏金珠此前被岘港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终身监禁,罪名是贪污和滥用信任侵占财产。

一审判决后,被告已对一审判决提出全面上诉。

根据案件内容,百达安公司被广南省(原)指定为奠盘市镇10个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方,包括:安富贵项目、Hera Complex Riverside项目、百成荣项目、百成荣扩建项目、安居项目、7B项目、7B扩建项目、百达1项目、圣淘沙项目、殿阳市集住宅区。

在实施过程中,百达安公司直接或通过分销单位(黄一南公司、Gaia公司、CenInves公司等)签订定金合同、产品订购单等,以出售土地并分期收款。

9个项目共向客户收取超过1.287万亿越盾,全部款项均已完整记录在会计账簿中。

百达安公司已投入近2220亿越盾用于项目(包括征地补偿、施工、缴纳土地使用费等)。

从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11月21日,阮友荣担任董事长,黄氏金珠担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并负责全面运营。

在此期间,公司的全部现金由黄氏金珠管理,以用于公司运营。

黄氏金珠以个人预支的形式接收和管理公司资金。公司每天从客户处收取现金或从银行账户提取现金入库,员工在当天结束时将现金送到黄氏金珠的私人住所。

同时,会计部门为黄氏金珠编制预支单进行跟踪。当公司需要资金支付时,黄氏金珠交回预支款项以供支出。

随后,黄氏金珠委托武氏蝶担任总经理,并将全部股份转让给武氏蝶和阮友荣。黄氏金珠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利用被授权管理公司资金的便利,黄氏金珠以预支形式侵占超过7740亿越盾,用于个人目的,导致无法归还。

在调查、起诉和庭审过程中,黄氏金珠不承认其行为。

一审法院认定,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被告人黄氏金珠侵占百达安公司超过3648亿越盾的行为构成滥用信任侵占财产罪;从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利用职权侵占其负责管理的百达安公司超过4091亿越盾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法院判处被告人20年有期徒刑,罪名是滥用信任侵占财产;终身监禁,罪名是贪污。

责令被告人赔偿受害者——百达安公司超过7740亿越盾。

(编译:张悦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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