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签署发布三中全会决议

越南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签署发布三中全会决议

决议明确,越共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7月20日至24日在首都河内召开。

通过多项重要文件

在审议讨论政治局的呈文和报告后,会议通过了以下文件内容:关于执行党的章程的规定;关于党员不得为事项的规定;关于越南发展模式创新的决议;关于国家安全战略的决议;关于建设纪律、安全、文明、和谐、发展的社会的决议。

关于修改《土地法》及相关法律的观点、方向的决议;关于建设和发展越南成为强大海洋国家的决议。

结论:继续完善和有效运行政治体系总体组织模式、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结论:新时期环境保护和主动应对气候变化。

决议责成政治局依据党中央的讨论意见和政治局的吸收、解释报告,指导吸收、完善和颁布各项文件,并组织贯彻实施。

指导政府党委依据中央决议,指导政府按规定完善《土地法》(修正案)及相关法律草案,提交国会审议决定。

同意内务部长人事方案,提交国会非常会议审议

中央还讨论、提出意见并通过了关于上半年党建和政治体系建设的报告;2026年下半年工作方向和重点任务。

2026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形势及下半年重点方向和任务。

国际形势及防务、安全、外交方面需要关注的一些突出议题。

政治局自二中全会至三中全会期间处理的重要工作以及至四中全会的若干重点任务。

同意成立广宁省、北宁市的方针。责成政治局指导政府党委依据中央方针,指导政府按规定完善提案和文件,提交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非常会议审议决定。

同意将民运工作参谋职能从中央宣教与民运部划归祖国阵线党委和中央团体,并将中央宣教与民运部更名为中央宣教部。责成政治局按权限审议决定。

同意政治局关于2026-2031年内务部长人选的推荐方案。责成政治局依据中央推荐结果,正式推荐内务部长人选,提交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非常会议审议批准。

对原党中央委员、原北江省委书记、原省委常委会委员、原北江省人民议会主席裴文海(现为北宁省)给予撤销党内所有职务的纪律处分。

党中央号召全党、全民、全军继续发扬爱国传统;团结统一,同舟共济;弘扬自力更生、改革创新精神,努力克服一切困难挑战,决心胜利实现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

(编译:Ivy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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