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吴士玲(32岁,越南进发公司董事长)因诈骗侵占财产和行贿罪被审判;阮怀义(36岁,吴士玲的顾问)和阮世才(30岁)因诈骗侵占财产罪被审判。
根据起诉书,吴士玲担任越南进发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公司主营业务是房地产。
越南进发公司在河内、岘港和胡志明市设立了多家分公司和办事处。从2019年到2022年,吴士玲在胡志明市以及平阳省、平福省、隆安省、太原省等地签署了多份土地租赁合同,用于经营售货亭、办公室出租、按小时计费的旅馆、出租屋、超市租赁服务、停车场、咖啡销售等。
尽管知道多块土地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吴士玲仍签署了投资建设短期出租屋的合作经营合同,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润(年化36%),以此收取众多投资者的资金,然后用于其他目的。
初期,吴士玲向投资者支付了几个月的利润,之后停止支付并侵占了投资本金。起诉书认定,吴士玲签署了479份建设出租屋的合作经营合同,侵占超过1270亿越南盾,涉及269名受害者。
阮怀义作为越南进发公司的战略顾问,获得业务业绩0.25%的佣金。阮怀义还直接招揽投资者签署合作经营合同,以获取1.5%-10%的销售提成,协助吴士玲签署合同侵占受害者资金。阮怀义获利超过72亿越南盾。
根据起诉书,阮世才并不认识公安部或胡志明市公安的任何领导,但得知吴士玲被多人举报后,要求吴士玲出钱,以便阮世才托人帮助。阮世才联系了阿河(身份信息不详),阿河自称是检察官,可以帮助吴士玲不被起诉。随后,阮世才从吴士玲处收取了3亿越南盾转交给阿河。调查过程中,吴士玲举报阮世才通过承诺帮助其免于刑事处理的方式侵占超过3亿越南盾。
(编译:张悦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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