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3人租8辆车伪造证件抵押骗取逾40亿越南盾

越南3人租8辆车伪造证件抵押骗取逾40亿越南盾

7月28日,同塔省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并判处被告人黎伯辉(35岁,同塔省隆定乡人)30年有期徒刑,罪名包括“诈骗侵占财产”、“滥用信任侵占财产”和“使用机关、组织的虚假文件”。

被告人杨美玲(31岁,同塔省人)被判处17年有期徒刑,林阮福厚(26岁,同塔省人)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同样因“诈骗侵占财产”和“使用机关、组织的虚假文件”罪名。

根据起诉书,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期间,黎伯辉以跑服务为由租用了8辆汽车。使用一段时间后,他产生侵占财产的念头,于是雇佣他人伪造以自己名义的车辆登记证,然后拿去抵押,获取钱财用于消费和还债。辉将伪造的车辆登记证抵押给阮氏T,侵占6.5亿越南盾。随后,辉拉拢杨美玲和林阮福厚租用更多汽车,继续伪造车辆登记证并抵押。调查机构认定,辉滥用信任侵占财产价值逾6.24亿越南盾,并与玲、厚合谋诈骗侵占财产价值逾35.9亿越南盾,总侵占财产价值超过42亿越南盾。起诉书指出,辉、玲和厚的行为直接侵犯了法律保护的他人财产所有权,侵犯了国家行政管理秩序,并影响了国家在印章、文件或其他证件行政管理领域的正常运作和信誉,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在该案中,辉、玲和厚构成简单共同犯罪,辉是主谋,玲和厚起帮助作用。

(编译:Jon;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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