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青年报》消息称,越南永隆省监察厅刚就对部分组织和个人在租地、交地、出租国有土地过程中遵守法律规定、履行财政义务的情况作出监察结论。监察期为2023年1月1日至监察之时。
据永隆省监察厅称,农业与环境厅对获得国家交地、租地的组织的土地使用管理和监测工作未经常开展,未能及时发现并参谋处理未按规定使用土地的情况。
槟椥烟草一人有限公司将农业用地用于非农业用途,但尚未完成土地用途转换手续,不符合规定。
茶荣粮食公司使用国家出租的土地建设碾米厂、办公楼及多个车间,但自2017年至今已停止运营,导致土地及附着于土地的资产未被有效开发利用。
茶句地区综合医院重新制定将公共资产用于出租的方案并呈报主管部门审批,但尚未按规定获批。
槟椥粮食公司未直接使用土地实施主管部门批准的投资项目目标,而是转租牟利,不符合规定。
原槟椥省农业与环境厅未按规定对芒果贸易-服务-旅游-游艇有限公司遵守土地法律情况发布检查结论文件。
此外,土地登记办公室未办理更正手续,而是重新打印已签发的证书上的信息,不符合关于管理和签发土地使用权、附着土地资产所有权证书的规定。
永隆省监察厅建议槟椥粮食公司经理负责向监察机关在国家金库的暂扣账户缴纳因转租建筑工程而不当获利超过7.94亿越南盾的款项,并建议永隆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指示相关机关采取补救措施,对多名个人进行批评问责。
(编译:李程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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