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7日,富国岛特区人民委员会(安江省)表示,职能部门已对咸宁乡拜翁街区的居民和个人执行7项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克服后果,因其行为侵占、蚕食国家管理的林地,总面积超过1公顷。
此外,富国岛特区政府还责令上述居民和个人上缴违法所得总计超过1亿越南盾。
富国岛特区领导人强调,认真执行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决定,体现了富国岛崇尚法治精神及恢复土地管理秩序的决心。
当地政府也呼吁相关居民尽快遵守规定,自愿移交场地并履行财政义务,以避免按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和处罚。
同日,富国岛对安泰红土滩的3户居民实施强制收回土地,包括杜氏碧M.女士、裴德D.先生和阮俊H.先生。这些是尚未自愿移交、总面积4000平方米的土地案例。
(编译:Cici;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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