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拟用税收限制土地投机与囤积

政府计划利用税收政策和金融工具限制投机、囤积和抛荒土地;延迟使用土地的项目可能需要缴纳累进费用。

8月19日上午,农业与环境部长郑越雄受总理授权,向国会提交2024年《土地法》修订方向。预计国会将在今年年底的第二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该法律草案。

政府提出的重大内容之一是革新财政和地价机制,从而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限制投机、囤积和荒废土地。

根据这一方向,将利用税收政策来限制投机、囤积和抛荒土地。国家同时研究合理调节因规划、基础设施投资或改变用途而增值的部分土地价值,而不是让这部分增值全部归土地持有者所有。

法律草案还增加对已交付项目但迟迟未使用的土地的直接影响措施。据此,不使用或延迟使用土地的投资项目必须缴纳累进费用。如果之后土地仍未投入使用,国家将予以收回。

对于连续18个月未使用的耕地或连续24个月闲置的林地,如果使用人已受到行政处罚但仍未按要求期限内投入使用,也将被考虑收回。

政府还计划革新地价确定方式,以数据为基础,采用科学、公开、透明的方法,防止操纵价格或形成虚价。

草案使用地价表和地价调节系数来计算来自土地的国家预算收入、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土地使用权价值以及国家收回土地时的赔偿金。调节系数是相对于地价表中每种土地类型、区域、位置的占比增减率。

定价必须基于地价数据库和各时期发展目标,同时确保国家、土地使用者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平衡。

越南拟用税收限制土地投机与囤积

经济与财政委员会建议起草机构继续完善生产经营用地的定价机制,使其处于合理水平,既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进投资、发展企业、创造就业,又保障国家预算收入。

审查机构还建议地价表、调节系数及相关比例设计灵活,可根据各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资源动员目标上下浮动;同时将地价确定与补偿、支持和安置机制分开。

除了革新财政和地价政策外,政府还提议修改多项关于规划、交付、租赁、收回和使用土地的规定,以解决实际中的困难。

在土地利用规划方面,草案旨在将指标分配与发展空间组织相结合,划分区域并确定需要保护的区域;减少各类规划之间的重叠,限制随意调整。

土地交付、租赁和用途变更机制也朝着明确土地获取方式的方向修改。投资者可通过土地使用权拍卖、选择投资者的竞标,或不经拍卖、竞标,或通过协议获得土地使用权,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土地收回方面,政府计划将补偿政策从主要弥补失去的财产转向保障居民被收回土地后的生活。除住房和基础设施外,补偿、支持和安置方案将注重生计、就业和收入。

草案还解决了房地产项目转让、土地使用期限、土地分割与合并、变更登记、多用途土地使用等方面的困难。过去一些违反程序的情况,如果已稳定使用、无争议、符合规划、不影响国防安全环境且已履行财政义务,可考虑承认其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被规划为大力转向数字平台,建立一个集中、统一、连通的全国信息系统,整合人口、规划、税收、公证、银行、房地产数据。

经济与财政委员会要求政府明确扩大国家收回土地的范围。草案补充了一些投资项目纳入国家收回土地以发展经济社会、为国家公共利益服务,但未说明为何这些情况“确实必要”必须采用收回机制。

委员会认为,规定不严谨可能导致滥用风险,其中包括都市区项目、可通过协议获得土地使用权实施的项目以及为支付BT合同而设立土地基金的项目。

山河

(编译:Cici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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