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俊部长欢迎巴兰代表团,称该集团是以色列领先的工程和项目管理公司,在工程咨询、设计、项目管理、施工和高科技解决方案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涉及广泛的基础设施项目。他表示希望此次访问将为两国投资和贸易合作翻开新篇章。
为了将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转化为具体机遇,越方积极准备了河内地区两个高潜力项目的信息,以供提交给该集团。其中包括与河内医科大学相关的医疗和老年护理综合体,以及一个大学开发项目——位于河内顺安乡的大学城综合体。
在概述越南的发展优先事项时,部长表示,该国正优先将70%以上的公共投资资金用于物流和能源基础设施。因此,调动社会资源和外国直接投资用于社会基础设施,特别是医疗和教育,至关重要。
在越南实施第10-NQ/TW号决议确定的政策方向之际,财政部(MoF)认为巴兰的能力与该国吸引高质量投资、提高竞争力以及帮助国内企业更深地参与全球价值链的目标高度契合。
财政部还呼吁巴兰探索并促进以色列企业在以下领域投资越南:加工制造、配套产业、电子元件生产、高科技、交通基础设施、医疗、教育和环境保护,并支持获得具有显著优惠成分的高质量融资。
该部鼓励巴兰在越南开展投资和商业活动及技术转让,支持人力资源开发,并加强与越南企业的联系。
该部还呼吁该集团帮助国内企业提高管理能力,并在巴兰具有强大专业知识的领域更深地参与供应链和价值链,包括半导体制造厂、炼油厂、制药、海港、机场和高速公路。
俊部长还要求巴兰支持越南企业发展和建立两国之间以及与国际合作伙伴之间的供应链和价值链。该集团还被鼓励帮助越南企业建立与巴兰的供应链和价值链联系,并促进其获取信息和机会,以在以色列、越南和其他国际市场开发投资项目。

祖尔表示,巴兰作为大型设施的承包商和全面运营商,拥有强大的能力,业务范围从高科技数据中心、半导体和制药厂到海港、机场和能源基础设施。他强调,巴兰不仅参与项目实施,还拥有强大的财务安排能力,自有资本约为60亿欧元(70亿美元)。
巴兰代表表示,该集团可以帮助安排国际金融机构提供的优惠贷款包,总额最高可达1.64亿美元,用于越南的基础设施项目。
这些融资方案将附带极具竞争力的条款,包括最高35%的赠款;由出口信贷机构担保的16-17年贷款期限;以及固定利率为零,但需视项目可行性和最终批准而定。宽限期将涵盖建设期外加一至两年。例如,对于为期五年的建设项目,本金和利息的偿还将在第六年才开始。
欢迎巴兰有吸引力的融资提议,俊部长原则上同意在金融结构为越南基础设施发展项目提供优惠贷款方面进行合作。
为确保有效获取和使用融资,部长请巴兰提供详细资料,以便财政部指派机构审查具体贷款条件。财政部还将向国内商界介绍融资机会,以探索潜在合作。
(编译:张悦;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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