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交警局将仅对在法云-高布-梅山-45号国道-宜山路段上设有完整标志标线的路段,对故意违反安全车距的车辆进行处罚。
自8月27日起,越南交警局(公安部)已指示各单位在法云-球耶-高布-梅山-45号国道-宜山路段同步检查和处理违反安全车距的行为。截至目前,已有20多起案件被处理,主要是客车未保持安全车距。
越南交警局代表表示,经过5天在部分高速公路上的宣传和对不保持安全车距行为的处理,交警局注意到交通参与者的意识已出现初步积极转变。通过监控系统和定点执勤,大多数驾驶员已初步提高意识,主动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车距。
在此次行动中,越南交警局确定重点目标是宣传和教育,以帮助驾驶员形成条件反射和遵守速度、车距规定的习惯。职能部门已安排人员全程监控摄像头记录的画面和视频,这些画面将分类用于教育工作。
在处理原则上,越南交警局表示,录像和处罚仅在具备完整技术基础设施的路段进行,包括标志牌和符合规定的车距标线。
职能部门不会大规模处罚,而是集中针对故意违规、在被提醒或明知法规的情况下仍持续紧随前车的驾驶员。近期被处理的违规对象主要是运输经营车辆。
越南交警局建议,保持安全车距对于预防碰撞风险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具有重要作用,类似于系安全带的规定。所有驾驶员都应自觉遵守,以保护自己和同行者的生命安全。
根据第38/2024号通知,在天气干燥、路面平坦、视线良好且无特殊规定标志的情况下,最小车距根据行驶速度确定。车速60公里/小时时,与前方车辆至少保持35米;60至80公里/小时为55米;80至100公里/小时为70米;100至120公里/小时为100米。
当车速低于60公里/小时时,驾驶员必须根据车辆密度和交通状况主动保持适当车距。在雨雪、大雾、湿滑、坡道或视线受阻的情况下,车距必须大于上述标准或遵守标志指示。

(编译:Cici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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