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出借银行账户后被卷入诈骗案,账户持有人的责任边界在哪?

之后,我朋友的账户出现了多笔转账,总金额约5亿越南盾,其中部分资金涉及网络诈骗链条。

在此情况下,我想咨询:我的朋友因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他人,是否须承担刑事责任?在目前情况下,他应当如何处理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潘妮(胡志明市律师团)解答:

本案最重要的问题是确定出借账户的人是否知情,并且是否有协助诈骗的故意。

银行账户被用于收取或转账诈骗所得,并不必然意味着账户名义持有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越南:出借银行账户后被卷入诈骗案,账户持有人的责任边界在哪?

根据越南2015年《刑法》第17条,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故意共同实施同一犯罪。

因此,办案机关会审查出借账户者是否了解账户用途、是否参与收款/转账/取款、是否提供OTP验证码或认证信息、是否获利,或是否有任何其他帮助犯罪的行为。

如果你的朋友不知道账户的使用目的,不了解钱款来源是犯罪所得,没有参与相关交易,也没有从违法活动中获利,这些便是判断其是否具有故意过错并构成共同犯罪的重要情节。

反之,若有证据证明出借账户者知道账户被用于接收、转出诈骗所得,仍提供账户、登录信息、验证码或协助操作交易,那么根据其具体角色,该人可按相应犯罪的共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还需注意,“没有直接实施诈骗”并不足以排除刑事责任。法律同样处罚组织者、教唆者或帮助者。

因此,关键仍然是出借账户者的认知、意愿和实际参与程度。

关于处理方向,这种情况下,账户名义人应立即停止让他人继续使用该账户,更换密码和认证方式,同时完整保留短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出借原因,以及能够证明实际操作交易人是谁的材料。

与调查机关沟通时,应如实、一致地陈述,并依据可供核查的材料进行说明。

就账户已出现在诈骗案资金流、合计交易额约5亿越南盾的情况,律师建议及早聘请律师协助核查证据,保护权利与合法利益。

此外,你还可以了解:仅是将支付账户出借给他人这一行为,本身也可能触发独立的行政责任。

具体而言,根据第340/2025/NĐ-CP号法令第30条第5款a项,出借1个以上、10个以下支付账户,若尚未达到刑事追诉程度,可被处以1亿至1.5亿越南盾罚款。

若涉及10个以上账户,按照该法令第30条第6款,罚款可为1.5亿至2亿越南盾。

不过,因出借账户而被考虑行政处罚,不等于该人当然构成诈骗案的共犯。这是两个需要独立判断的法律问题。

(编译:Jon;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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