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群青少年在岘港街头直播,鼓吹聚集、扰乱公共秩序,已被职能部门以宣传、煽动暴力以及提供、分享助长社会弊病信息的行为进行处理(罚款1500万至3000万越南盾);同时没收手机,强制删除违规信息。
直播鼓吹、煽动暴力面临罚款
关于上述问题,岘港律师团律师陈缘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享。

据陈缘律师称,首先需要区分:法律并不禁止民众拍摄或直播公共场所发生的事件。
然而,如果拍摄、直播或上传至社交媒体的同时,伴有鼓吹、煽动暴力,号召他人参与聚集、扰乱秩序,分享违法内容,或使用加剧矛盾的言辞,影响安全秩序等行为,则视性质、程度,可能被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政府第330号法令(自2026年8月19日起生效)已专门规定网络安全和个人数据保护领域的行政处罚。
这是值得注意的新点,因为许多影响网络空间安全秩序的提供、分享信息行为得到了更具体的规定。
根据该法令第9条,个人提供、分享信息以鼓吹、动员或诱使他人实施侵害社会安全秩序的行为;提供、分享具有威胁性、煽动矛盾或对安全秩序形势造成负面影响的信息;或提供、分享含有煽动、拉拢多人聚集、影响社会秩序安全内容的信息,可被处以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违规者必须删除信息、更正虚假信息。
此外,视具体发布内容,社交媒体用户还可能依据第174号法令被处理。
例如,利用社交媒体提供、分享助长社会弊病的信息或其他违规内容,属于该条款规定的,可被处以2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违规个人还必须删除虚假、引人误解的信息或其实施违规行为所产生的违法信息,还可能被强制锁定账号、社群页面、社群群组或内容频道。
如果直播者不仅记录事件,还直接参与、煽动、教唆或有其他行为促成扰乱公共秩序,且具备犯罪构成要件,则可能依据《刑法》第318条被追究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刑事责任。
“因此,不能理解为只要拍摄或直播一起扰乱事件就会被处理;需要审查所发布的内容、伴随的言论、目的、角色、参与程度以及每个人的实际影响。”——陈缘律师表示。
不违法的界限在哪里?
同样据陈缘律师称,拍摄事件以保存信息、提供给职能部门或保护合法权益,与直播以博取观看量、鼓动人群、煽动暴力或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完全不同。
当目睹打斗、聚集或扰乱行为时,民众应避免使用鼓吹、挑衅、煽动的言辞,号召他人参与或分享使局势更紧张的内容。
同时必须注意信息的准确性以及出现在所发布图像中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这些情况下,应优先确保安全,通知职能部门,必要时记录图像以提供信息、证据,而不是把事件变成博取互动的内容。
“社交媒体赋予每个人很大的分享权,但该权利始终伴随着责任。
在按下直播键或发布敏感内容之前,每个人都应自问:这个信息准确吗?我的行为是否正在让事件更严重,或助长违法行为、侵犯他人权利?如果是,那就是该停下的界限。”——陈缘律师强调。
(编译:Cici;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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