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海关总署就进口动物产品食品安全检查发布紧急指导

越南海关总署就进口动物产品食品安全检查发布紧急指导

为解决困难、确保通关顺畅,9月10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1545/CHQ-GSQL号紧急公函,就进口动物源性产品及水产品的食品安全检查流程作出指导。

根据第22/2026/TT-BNNMT号通知(该通知修订和补充了若干通知,涉及农业与环境部国家管理范围内行政手续的精简与权限下放),自9月1日起,进口农产品的全部食品安全国家检查(包括常规检查和严格检查方式)已下放至由各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指定的地方机构。

在详细的新规定尚未出台之际进行这一管理权限的转移,使许多动物源性食品货物因无法明确专业检查机构而面临在口岸被扣留的风险。

为立即化解货物流通中断的风险,根据农业与环境部畜牧兽医局第3486/CNTY-KD&TYCD号公函(9月9日)中的请求,海关总署发布紧急指示,要求各区域海关分局统一采取临时处理措施。

据此,在等待新法规出台期间,海关部门将继续按照此前第358/TY-KD号公函(2019年3月)和第3581/BNN-QLCL号公函(2019年5月)中的指导适用处理机制。

对于用作食品的新鲜和冷冻陆生动物产品及水产品货物,海关部门将在当事人出示兽医主管部门签发的进口检疫证书后允许立即通关。该机制有助于简化行政手续、加快货物放行,并保持疫病安全管控。

尽管通关机制灵活,海关部门仍建议进口动物产品的企业在提交报关单前核查法律条件,以避免产生仓储费用。

(编译:李程;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7604/

(0)
上一篇 1小时前
下一篇 30分钟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