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17日就《邮政法》修订草案举行分组讨论。国会主席陈青敏在胡志明市代表团第2组发言时表示,草案最大的突破是将邮政管理从审批制转为登记制,从事前审查转向基于电子管理平台的事后监管。根据草案,行政审批事项预计从14项减至1项电子登记,国家机关主要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企业自行对满足经营条件负责并接受登记后检查。

陈青敏认为这是国家管理方式的革命性变化,有利于减少市场准入壁垒、便利企业并促进数字经济。但他同时指出,新管理方式也带来需要识别和处理的风险。他说,事后监管只有在具备真实数据、透明度和足够监督能力时才有效;如果企业与管理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系统不完善、风险评估标准笼统,事后监管可能流于形式,或反而增加企业合规负担。他要求明确企业最低数据共享义务,尤其是标识码、邮件行程和服务过程中发生事件的信息,并对大型企业规定强制数字化要求、对小型企业提供适当技术支持。

草案拟对每件邮件赋予唯一标识码并在全程保持,结合按风险等级更新信息。陈青敏对此表示肯定,认为这有助于从主要依靠发现和处理违规转向主动预防和风险控制。但他要求解决国家管理、安全保障与个人隐私、数据保护及企业合规成本之间的协调问题,明确最低必要数据收集原则、透明的风险分级,并遵守个人数据保护法律。他还要求厘清邮政与运输、仓储、物流之间的法律边界,补充可量化的区分标准,明确供应链各方法律责任。

在消费者权益方面,陈青敏建议完善损害赔偿机制,研究允许收件人在24或48小时的合理时间内检查货物,以发现交付时无法立即察觉的内部损坏或丢失;同时考虑对因故意过错造成的损失取消赔偿限额,以提高服务企业责任。对于不直接运营邮政网络的企业,他建议设计更简便的专门事后监管流程,并明确监管范围、时间和条件,确保公开透明。

陈青敏在总结发言中表示,邮政已不再只是信件往来,而成为数字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保障货物流通。他要求起草机构和审查机构集中完善四项重点:明确邮政与运输、物流的法律边界;建设实质性的数据系统和事后监管机制;确保普遍邮政和公益服务的财政机制公平透明;平衡经营便利、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网络安全。他期望草案经完善后具备提交国会审议通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