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人民检察院已对嫌疑人陶怀叶(Đào Hoài Điệp,1985年生,住河内文庙—国子监坊)作出起诉决定,指控其犯有“抢劫财产”和“非法拘禁他人”两项罪名。越通社报道称,起诉书援引2015年《刑法》第168条第4款a项和1999年《刑法》第123条第1款。案件源于近十年前一起700百万越南盾的逼债事件。
根据起诉书,裴氏秋H(Bùi Thị Thu H,1983年生,住山罗省木州坊)欠何芳幸(Hà Phương Hạnh,1979年生,住北宁)700百万越南盾,多年未还。2017年2月14日上午,邓氏金蓉、阮清河、冯文利、陶怀叶、阮山雄、何芳幸等人在河内陈仁宗街67—69号的“绿”店与H见面,要求她偿还这笔欠款。因H无钱可还,陶怀叶打了她耳光,邓氏金蓉和冯文利对她辱骂、威胁,并要求她打电话给丈夫陈光H送钱来,否则不让她离开。
在等待陈光H期间,冯文利让一名身份尚未查明、名为贤(或玄)的人准备一包假毒品放进H的包中,想以此吓唬她、逼她还款。起诉书称,此人随后外出,带回一个内有4个尼龙袋、共装76.804克海洛因的包裹,放在H面前,要求H自己放进包里;邓氏金蓉用手机拍下这一过程,威胁H若不还钱就向公安举报她藏毒。当天中午,陈光H到店后遭这伙人殴打,他同意抵押汽车筹钱还债,但因车仍在分期付款中,邓氏金蓉不接受,继续要求他筹钱。当日下午,这伙人将H带到附近陈仁宗街71号的Ruby卡拉OK店继续等待。
当天17时许,陈光H打电话称已带钱过来,冯文利让陶怀叶和阮山雄下楼接他。见面时陈光H说钱放在旅馆,两人正准备与他乘出租车去取钱时,被河内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机关检查发现。2019年,河内市人民法院和河内高级人民法院对该团伙开庭审理,以“抢劫财产”“非法拘禁他人”罪判处7年6个月至13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陶怀叶曾被认定患有精神疾病。起诉书称,她经法医精神病鉴定被确定为“混合型情感分裂性障碍”,随后被送往中央第一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2026年3月,陶怀叶从医院逃走,之后被调查机关抓获并拘留,调查其非法持有毒品行为。中央法医精神病院2026年6月12日的鉴定结论认为,她的病情“处于稳定阶段(已痊愈),具备认知能力和控制行为能力,无需采取强制治疗措施”。
据此,河内市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6月25日决定停止对陶怀叶执行强制治疗措施。同日,河内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机关决定恢复刑事案件调查及对嫌疑人的调查,就“抢劫财产”“非法拘禁他人”两项罪名对她展开调查。越通社报道末尾附有胡志明市公安局的提示,呼吁民众和企业通过合法方式解决债务纠纷,不要雇佣或协助他人使用威胁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