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多地仍存在并非律师的个人、并非律师事务所的机构对外提供法律服务,部分民众因此受骗,损失金额可达数十亿越南盾。胡志明市律师团律师黎文欢(Lê Văn Hoan)表示,民众可通过机构名称、执业登记、收费方式和律师身份核验等环节辨别真假。
黎文欢指出,根据《律师法》,律师执业机构的名称必须包含“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公司……”字样。名称含糊的“法律有限公司”“独立法律咨询中心”“法律服务公司”等,均不属于律师执业机构。合法的律师执业机构须由司法厅颁发活动登记证;名称含“法律”但持有计划投资厅(现财政厅)营业执照的公司,不是律师公司。
在收费环节,黎文欢提醒,所有报酬和服务费用须通过律师执业机构名下的银行账户支付,或取得合法财务收据、发票。民众不应在未签订合同、未取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向自称“助理”“专员”乃至“律师”的个人账户转账。
核验身份时,民众可要求对方出示律师证原件,并主动在胡志明市律师团、河内市律师团等官方门户网站查询姓名、证件编号和执业证书编号,以减少遇到伪造证件的情况。民众也可直接致电或前往对方所称的律师事务所,确认其是否为该机构成员或在职人员。
胡志明市律师团律师张玉辽(Trương Ngọc Liêu)列举了需要重新核实的表现:对所属律师团和执业机构介绍含糊;回避出示律师证原件、执业证书等问题;不深入讨论案件内容,转而强调人脉关系;频繁承诺“不构成犯罪”“获准保释”“获缓刑”“胜诉率100%”等结果,并要求以大额现金支付且无票据;不签法律服务合同,或合同流于形式,多在咖啡馆等非正式场所接触客户。
黎文欢还表示,正规律师严格遵守越南律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则,不会作出“跑案”“保证100%胜诉”等承诺结果的说法,也不会要求客户将报酬转入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