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现行法律对同时签订多份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何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职业病保险作出区分规定。据《社会保险法》2024年版第2条第5款a项,劳动者与多个雇主签约时,按第一份签订的合同参加强制社会保险;若作为参保依据的合同被暂缓执行且双方未约定暂缓期间继续缴纳,则按下一份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参保。
医疗保险方面,《医疗保险法》2024年修订版第13条规定,属于多个参保对象且持有多份劳动合同的人,按作为强制社会保险参保依据的那份合同缴纳医疗保险。这意味着医保缴费主体与强制社保的参保合同保持一致,而非按每份合同分别缴纳。
工伤与职业病保险的规则不同。据《劳动安全卫生法》2015年版第43条第2款,若劳动者属于强制社会保险参保对象,雇主须按已签订的每一份合同分别缴纳工伤职业病保险。该条与前述社保、医保“只按一份合同”的规则形成区别。
报道同时说明,属于强制参保范围的合同包括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满1个月及以上的合同,以及非全日制但工资等于或高于基本工资的合同。当前基本工资为每月234万越南盾。这一门槛决定了非全日制劳动者是否落入强制参保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