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连锁健身房California Fitness & Yoga自10月25日起暂停河内全部门店运营,芽庄唯一门店也于此后停业,此前边和与岘港门店已停业。目前全国仅剩三家门店,均位于胡志明市,分别为Cali 3/2、Cali Aeon Mall Bình Tân和Cali Bình Dương Square。该连锁在2025年曾拥有35家门店。

多名会员表示已预付2至5年套餐费用,有人刚购买终身套餐。部分会员称套餐还剩1至4年有效期,对应约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但尚未收到任何关于权益的通知。在河内,California Fitness & Yoga通过短信通知会员,因运营相关问题自10月26日至31日暂停营业,一些会员表示正在等待31日之后企业是否发布后续通知。

胡志明市律师团律师阮登私援引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第3款指出,连续服务暂停须遵守合同和法律规定;因维修、保养或其他原因必须暂停的,企业须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通知,不可抗力除外。他同时说明,第31条第2款规定的3个工作日是企业确认收到消费者反馈、要求或投诉的期限,并非解决投诉的期限,因此需结合停业具体情况、通知内容和企业的回应来判断是否违法。

Lê Nguyễn律师事务所律师阮维进表示,消费者可向企业总部、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发送协商请求及相关材料,企业须在收到请求后7个工作日内接收并协商。若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回复或拒绝协商,消费者有权要求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机构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组织协助协商。

原胡志明市消费者保护协会主席、法律专家潘氏越秋认为,当前情况对消费者损失巨大,且涉及众多会员而非个人。她表示,协会难以介入此类事件,“协会可以邀请企业主或法定代表人前来工作,但如果他们不来,协会也无能为力,只会拖延时间”。她建议会员联系管理机构,在有依据时甚至可提起诉讼,关键点在于合同。她指出,在北部所有门店已关闭且尚不清楚企业是否已退款的情况下,会员维权面临困难;在胡志明市仍有门店营业时,会员难以找到起诉理由。若健身房老板申请破产,会员仍可依法要求赔偿,但如果合同中有企业因经营亏损可关闭门店的条款,消费者将很难追回款项。

律师们认为,会员有法律依据要求终止合同并退还未使用时间的费用。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2条第3款规定,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消费者有权单方终止连续服务合同,且只需支付已使用部分的费用。California Fitness & Yoga暂停或关闭门店导致会员无法按承诺使用服务,构成要求解决的重要依据。会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附上合同、付款凭证和门店关闭证据;若企业不解决,可要求消费者保护机构协助协商或在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