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第335/2026/NĐ-CP号法令自2026年10月5日起生效,对社会补助的各档标准作出规定。据《健康与生活报》梳理,法令第4条第2款将社会救助基准额定为每月54万越盾,具体补助按这一基准的倍数计算。
按法令第6条第1款đ项,每月社会补助为基准额的三倍。适用对象是第5条第5款b项所列的贫困家庭老年人:无赡养义务人、不具备在社区生活条件、符合进入社会救助机构接收条件,但由他人在社区收养照料。据此,这类老年人每月领取162万越盾,为法令规定的最高档。
该法令同时列出儿童、单亲者、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群体的15档补助标准,均自10月5日起执行。报道未逐档给出具体金额,仅说明最高档为基准额的三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