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训部已颁布第89/2026/TT-BGDĐT号通知,对2020年小学评价规定和2021年初中、高中评价规定作出修订补充。教育培训部普通教育司司长泰文才表示,修订旨在提高学生评价的客观、公平与实质程度,并强调改革应服务于改善教学质量,不增加不必要的压力。
根据通知,各省市教育培训厅将主持建设、审定并向辖区内教育机构提供部分选定科目和年级的定期统一试卷。具体安排是:五年级在学期末和学年末使用,九年级和十二年级在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使用。泰文才称,这属于既有定期检查的组织方式,并非为学生增设一场新考试。
通知还允许初中和高中在具备必要条件的学校组织定期上机考试。泰文才表示,学校须在设施、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考试软件等方面达标,并按教育培训部指引运行,同时须提前告知学生和家长考试形式及技术要求。他称,上机答卷与纸质答卷在满足完整性、真实性、保密、存档和可追溯要求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技术故障影响作答结果,学校须安排重考或改用纸质形式。
泰文才提到,政府总理2026年10月20日第37/CT-TTg号指示要求加强学习、检查、评价和考试中的诚实、客观、公平与实质,并禁止违规施压提高分数、毕业率或隐瞒违规以获取成绩。他同时表示,统一检查结果不是学校排名、教师评价或判断学生能力的唯一依据,异常迹象须依据数据和程序客观核实,不能仅凭结果差异就认定提分或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