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对“公明绿化”系统负责人阮公明及46名同案人提起公诉,指控其犯有“违反招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起诉书已移送胡志明市人民法院,案件进入审判准备阶段。阮公明本人已潜逃,正被通缉,司法机关对其采取缺席起诉程序。
起诉书认定,2019年至2023年,阮公明成立并运营“公明绿化”系统,设法影响地方有权限人员,为其中标绿化种植与养护项目提供便利。他直接或指使下属与投资方勾结,干预从考察、选树、编制预算到组织招标的多个环节。该系统内企业还与咨询单位配合,抬高材料价格,在招标文件中加入限制竞争的标准,并在公布前获取标包信息,另安排其他公司充当“陪标”角色。
检方统计,“公明绿化”系统在38个原省市中标1218个项目,合同总额39620亿越南盾,造成损失超过7900亿越南盾。三名原县级行政主官被指为该系统提供便利,分别是原兆丰县人民委员会主席潘文灵、原由灵县人民委员会主席武德化、原向化县人民委员会主席邓仲云。
起诉书称,2020年,时任兆丰县主席潘文灵应“公明绿化”系统广治分公司经理潘维州请求,同意其参加经济技术报告评估会议,并签署涉及资金分配、投资主张审批、招标文件及中标结果的多项决定。该系统企业因此中标5个项目,造成国家损失约60亿越南盾。2020年至2023年节日期间,潘文灵收取潘维州感谢费共计2.6亿越南盾,但事后已全额退还。
2020年9月至2022年,时任由灵县主席武德化在潘维州请求下,指示下属允许其与咨询单位配合编制经济技术报告,潘维州随后影响咨询单位将树木价格虚高列入预算。该系统企业中标4个项目,损失超过40亿越南盾。2021年至2023年,时任向化县主席邓仲云同意让潘维州以设计咨询单位代表身份参与编制经济技术报告,相关内容获批并纳入招标文件,该系统企业中标3个项目,损失约36亿越南盾,邓仲云在春节期间收取感谢费6000万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