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奠边府一名男子因在林中烧蜂取蜜引发森林火灾,10月30日被当地法院一审判处两年监禁。奠边府区域人民法院当天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为35岁的Thào A Hồng,住在那利乡会桑村。
根据案卷,今年4月3日13时45分左右,Hồng来到纳桑乡境内4H国道Km6+300路段附近,用火点燃蜂巢取蜜,但没有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取蜜过程中,火苗引燃干枯的林下植被,并迅速蔓延至周边林区。
发现起火后,Hồng没有设法灭火,也没有向职能部门报告,而是离开现场。当天16时左右,他看到上方山坡林区仍有烟雾升起,仍未报案。大火最终烧毁超过8.3公顷生产林,造成超过1.8亿越南盾损失。
火灾扑救过程中有2人死亡、4人受伤。不过,调查机关认定,Hồng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与这6人伤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侦查机关据此以违反消防规定罪对Hồng立案追诉。
审判合议庭审议案卷和庭审情节后,判处Hồng两年监禁,并判令其向纳桑乡第一居民区赔偿超过1.8亿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