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2026年5月15日颁布的第174/2026/NĐ-CP号法令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对邮政、电信、无线电频率、电子交易和信息技术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实施处罚。该法令对买卖、出租、转让或流通已绑定用户号码、预置信息并提供移动服务的SIM卡等违规行为设定了罚款标准:组织违规可被处以3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罚款,个人同类行为可被处以15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罚款。

根据该法令,使用信息不准确的证件或借用他人证件登记用户号码的行为,罚款按违规号码数量累进计算。违规1至10个号码的,每个号码可被处以20万至50万越南盾罚款;罚款随号码数量增加而提高,违规501个号码以上的,罚款可达3000万至5000万越南盾。

报道指出,许多民众认为已实名登记的SIM卡属于个人财产,可以自由买卖和转让。但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分配给电信企业的用户号码不得转让使用权,只有通过拍卖分配的用户号码才属于按规定可以转让的情形。相关规范分布在多层法律文件中,包括2023年《电信法》第15条第4款关于用户号码使用者责任的规定、第163/2024/NĐ-CP号法令关于用户信息登记管理的规定,以及2025年6月3日第115/2025/NĐ-CP号法令关于可转让用户号码条件与程序的规定。

针对上述情况,越南公安部网络安全局建议民众不要违规买卖、转让SIM卡。不再需要使用SIM卡时,应联系运营商终止服务,而不是自行转卖或转让给他人。该局还建议民众定期检查登记在自己名下的用户信息,保护身份证件和认证信息;发现用户信息被利用的迹象时,应立即通知运营商或公安机关以便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