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北宁省北宁市公安安全调查机关已对两名嫌疑人提起公诉并实施逮捕,指控他们利用POS机进行无真实商品交易的刷卡操作,为信用卡持卡人套取现金和偿还信用卡欠款。两名嫌疑人分别为1980年出生的Quản Đức Cường,住北宁市北江坊,以及1993年出生的Trần Văn Hiển,住宁平省Quỹ Nhất乡。两人被调查的行为是“使用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和电子手段实施侵占财产行为”。
据公安部11月3日发布的信息,北宁市公安网络犯罪调查部门此前在网络空间排查中发现,有人利用POS机支付业务组织违规的套现和信用卡还款服务。警方称,POS机本是商户用于接受银行卡支付商品或服务费用的设备,但部分人员利用它制造虚假买卖交易,从而从信用卡中提取现金,而非支付真实商品或服务。
调查材料显示,自2022年起,Quản Đức Cường在北江市北江坊租用场地,从事套现和信用卡还款业务。他收集并使用多家银行注册的POS机,直接为客户交易,或将设备转租给他人。每笔套现或还款交易,Cường收取交易总额1.55%至1.8%的费用。2024年,Trần Văn Hiển也参与出租POS机,用于制造虚假支付交易。警方认定,Hiển共租入66台POS机,并将其中57台转租给他人用于虚假交易,每笔交易收取1.4%至1.8%的费用。
警方在扩大核查中还认定,1994年出生的Lương Ngọc Vũ(住北江市北江坊)和1994年出生的Vũ Văn Hiệp(住宁平省Quỹ Nhất乡)与上述活动有关。北宁市公安安全调查机关表示,正在继续收集材料,查明每个相关个人的角色和行为,并依法处理。
警方建议民众不要使用通过虚假商品或服务交易进行的套现和信用卡还款服务,注意保密信用卡信息,不将卡片或安全信息交给未经许可的个人或组织。警方还要求经营机构和个人严格遵守支付活动规定,不参与或协助制造虚假交易以牟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