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已完成对西贡商业银行(SCB)向BMC公司违规放贷案的补充侦查,建议起诉27人。其中,BMC前董事长兼总经理阮文玉(79岁)及多名SCB前领导被建议以违反信贷机构放贷规定罪起诉。万盛发集团前董事长张美兰被认定有犯罪行为,但因已在万盛发案第一阶段受审,本案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调查结论显示,BMC与万盛发的合作始于2000年,BMC曾承建万盛发在胡志明市的多项工程。至2010年初,双方均面临资金压力:BMC作为越南工贸部下属国企,多个项目缺资续建;万盛发则受相关贷款拖累。阮文玉与BMC副总经理兼会计长范黎雄主动联系张美兰及其助理阮氏秋香,请求协助从银行获取贷款。双方约定,张美兰指示信义银行和旧SCB向BMC放贷,BMC使用三分之二,张美兰方面通过阮氏秋香使用三分之一。
BMC以河静、荣市、第一郡、兴隆和芹苴五个项目的土地及资产作抵押,通过19份信贷合同共获得超过4000亿越南盾贷款。范黎雄按约定向阮氏秋香转账1235亿越南盾,其中300亿已归还,剩余935亿被用于万盛发生态相关活动:620亿存入安东公司账户偿还SCB贷款,200亿转给Khang Thong公司董事长范氏芳草投资隆安Happy Land项目,115亿由阮氏秋香使用。阮文玉还指示在BMC财务报表中将相关款项列为在建工程费用。调查认定935亿未偿还,造成SCB损失超过7463亿越南盾,含本金和利息。
张美兰在接受调查时不承认相关违法行为,但承认通过信义银行前副董事长何氏燕介绍BMC贷款,并称1235亿由阮氏秋香使用。她同意偿还935亿本金,并提供226份登记在陈日鹏名下的西宁土地使用权证用于处理财务义务,同时请求在处理上述资产及范氏芳草退还的200亿后,如有剩余则返还安东公司。调查机关认定张美兰应偿还本息及罚款共超过7463亿越南盾,建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越南国家银行及相关单位阻止万盛发平政6A项目交易,交由SCB管理用于执行判决。
本案中,阮文玉和范黎雄还被建议以贪污罪和行贿罪起诉。目前案件已进入建议起诉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