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电力集团(EVN)自2026年11月1日起将平均零售电价下调2%,至每千瓦时2159.9037越盾(不含增值税)。EVN于10月30日发布第1305号决定确定这一价格,越南工贸部次日发布第2892号决定,公布各类客户组的零售电价及零售单位购电价格,同样自11月1日起执行。
EVN商务与购电部门负责人阮国勇在说明会上表示,此次调整相当于在原有平均零售电价基础上下调2%。居民生活用电由六档改为五档,分别为每月100千瓦时以下、101至200千瓦时、201至400千瓦时、401至700千瓦时和700千瓦时以上。阮国勇称,分档调整依据是居民用电量变化:2020年平均每户每月用电214千瓦时,2025年已升至233千瓦时。
按新电价,每月用电不超过900千瓦时的居民客户电费都将减少,其中最高每月减少77900越盾。新电价结构还补充了旅游住宿客户和电动车充电站的电价类别,并按电压等级合并电价,分为高压(35千伏以上)、中压(1千伏以上至35千伏以下)和低压(1千伏以下);同时为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购电的生产客户新增零售电价结构。
自11月1日起,符合三价电价适用条件的客户,其高峰、低谷和平时段也按工贸部第963号决定调整。EVN副总经理阮廷福表示,集团将最大限度节约成本以平衡财务,并正与国际信贷机构合作,满足至2030年的投资资金需求。
越南统计总局评估,电价下调2%将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下降约0.008个百分点,有助于抑制通胀压力、稳定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并减轻居民生活成本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