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训部已颁布第3198/QĐ-BGDĐT号决定,正式发布师范类本科培养方案标准。该标准适用于教育学与师范培养领域所有本科师范专业培养方案,对应越南国家资格框架第六级,提出各培养方案在目标、入学标准、毕业标准、学习量、课程结构与内容等方面须满足的核心最低要求。
教育培训部表示,颁布该标准旨在落实副总理在2026年9月25日第500/TB-VPCP号通知中的结论,将师范培养方案与毕业输出标准化,也是落实第71-NQ/TW号决议提升教师队伍培养质量方向的一步,并与第57-NQ/TW号决议的数字化转型要求相衔接。
除目标与课程内容外,标准还涵盖教学方法与学习结果评价、实践与教育实习、师资队伍与辅助人力、基础设施、技术与学习资料,以及培养方案的开发和质量改进等环节。教育培训部称,其目的是发挥培养机构的自主能力,在多样中保持统一,确保各师范本科培养方案之间的衔接性和国际融合,逐步消除师范培养机构之间的质量差距。
该标准是师范培养机构依据2026年8月28日第74/2026/TT-BGDĐT号通知所定高等教育培养专业目录,建设并组织实施师范类专业(代码1402)培养方案的依据,也适用于师范类试点专业、跨学科专业、主修、辅修及双学位培养方案。各机构须据此制定、审查、开发、审定并颁布符合自身使命、专业特点和办学质量条件的培养方案,并进行方案比对与参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