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训部11月4日发布师范类本科培养方案新标准,对师范生毕业时须具备的数字能力、人工智能应用和外语水平作出统一规定。该标准适用于决定生效后颁布的培养方案,此前已实施的方案须在24个月内完成审查更新。

新标准要求各培养机构在培养方案的学习成果中明确数字能力要求,参照教育培训部部长颁布的学习者数字能力框架,确定学生须达到的能力等级、评估方式并对外公开。人工智能应用内容,包括生成式人工智能,须贯穿整个培养方案并与数字教学实践结合。学生须学习在建设教材、组织教学及检查评估中如何选择、使用和核验人工智能生成的结果,使用过程须遵守道德、安全、尊重隐私和保护个人数据的原则;授课者在使用人工智能结果作出影响学习者的教育决定前,负有核验责任。

外语方面,师范生毕业时须至少达到越南外语能力框架三级,方案有更高要求者除外。外语师范专业学生须主修外语至少达到五级、副修外语至少达到三级。品行、通用能力、教学能力和专业能力等学习成果须具体化为可观察、可测量和可评估的指标。

师资配置方面,新标准规定具有博士学位的全职教师须直接承担至少60%的学科基础、学科和专业深化知识课时。教学业务部分,至少50%的直接授课教师须具有博士学位且专业与所授课程相符。每个方案须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5年以上大学教学或培养管理经验的全职教师主持方案建设与实施;主持教学须至少有5名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的全职或共同全职教师,其中至少2人具备教育科学专业背景。标准颁布3年后,主持教学的博士全职或共同全职教师须达到至少7人。

培养方案结构上,师范类本科标准学制4年,至少125学分,不含体育和国防安全教育课程。教学业务部分至少30学分,其中至少12学分用于业务训练、实践和教学实习;这12学分中至少8学分须在实践、实习基地完成。业务训练按从体验教育环境、课堂与数字环境试教到部分实习和全面实习的路径组织。培养机构须拥有教学实践基地或与合适教育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并组织师范院校教师与实习指导教师协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