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商会(VCCI)已向越南工贸部提交意见,就《至2035年、展望至2045年越南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发展提案》草案提出多项修改建议。工商会认为,草案确立了开放、多向连接的模式,国家扮演制度设计、连接标准和共用工具提供者的角色,而不是代替市场或建立垄断性调度平台;但要让提案落到实处,仍需明确资源分配原则、企业支持机制和结果评估标准。

草案提出,到2030年形成1至2个由越南企业拥有和运营的强势电商平台,到2035年增至2至3个。工商会指出,草案尚未界定何为“越南电商平台”、何种标准可认定平台“足够强”。若仅依据法人注册地或短期交易规模,支持政策可能被外资通过交叉持股结构利用,或流向依靠促销增长、缺乏现金流自持能力的模式。工商会建议综合考量法人注册地、越南投资者的实际控制权和表决权,以及在越南掌握核心技术和数据基础设施的能力。

工商会还建议工贸部于2027年出台量化认定标准,包括成功交易规模、用户复购率、技术自主能力、现金流自持能力、配送质量、投诉处理和供应链治理,评估应基于独立核验的数据,并要求平台连续至少四个季度维持最低指标门槛。在预算使用上,工商会主张中央和地方财政应集中于制度、数据基础设施、连接标准和共用工具,不用于新建或运营地方政府所有的电商平台,理由是部分地方此前自建省级平台存在市场碎片化、买卖双方不足和资源浪费的风险。

草案数据显示,四大平台的强制费用和项目服务费合计占订单金额的25.5%至34.3%,对利润率有限的小企业、合作社和个体经营户构成明显负担。工商会建议平台完整公开费用结构,提供在卖家确认参加项目前自动计算每笔订单预计扣款总额的工具,并在调整费率前提前15至30天通知卖家。工商会还建议完善数字平台竞争法律,重点规制自我优待、强制卖家独家使用指定物流或支付服务、阻碍卖家迁移经营数据和店铺评价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针对小企业、合作社和个体经营户,工商会建议建设免费共用的溯源编码平台和数字化产品档案工具,并与“一乡一品”(OCOP)产品数据库对接,商品数据标准按风险分级路线推进,优先覆盖加工食品、保健产品和线上出口商品。在数据共享方面,工商会主张企业间数据共享应基于自愿原则,通过标准化技术协议实施,确保数据主体的合法同意并采用适当的去标识化机制,遵守2025年《个人数据保护法》,同时建立国家电子商务单一数据连接门户,实行企业一次申报、管理部门多次共享使用。

在跨境电子商务方面,工商会反映,采用零售直邮模式向境外消费者出口的企业在小额包裹通关、增值税退税材料证明以及订单取消和退货的税务处理上仍遇障碍。工商会建议在试点区域建立专门通关机制,允许对符合条件的订单定期合并电子报关,基于订单数据自动办理退税,并对在规定期限内退回的线上出口商品免征复进口关税。工商会强调,关键不在于增加多少电商平台,而在于形成能够自主立足的平台,同时帮助数百万卖家以合理成本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