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關於機動車輛、專用車輛以及摩托車、機動自行車排放檢測程序和規定的通知草案中,建設部提議,自生產之日起使用年限低於5年(60個月)的車輛在首次檢測時無需前往檢測機構。使用年限超過5年的車輛則必須進行直接排放檢測。

越南註冊局代表表示,經過研究和調查,使用年限低於5年的車輛汙染物排放水平,如碳氫化合物和一氧化碳,並不高。2025年,該機構調查了約200輛車,結果顯示排放量幾乎沒有大幅波動,且均符合QCVN 99:2025標準中的第4級排放標準。

此前在2024年,交通科學技術研究院和越南摩托車製造商協會在河內、胡志明市和峴港調查了約2萬輛摩托車。結果也表明,使用年限低於5年的車輛符合TCVN 6438:2018排放標準。與此同時,使用年限超過5年的車輛排放量顯著增加,具體取決於維護狀況和使用頻率。有些車輛仍能達到第4級標準,但也有許多車輛僅達到第2級。

起草委員會還參考了國際經驗。在中國臺灣、日本、泰國,使用年限在5至12年的車輛每24個月進行一次定期排放檢測,使用年限超過12年的車輛則每12個月檢測一次。

為什麼使用年限低於5年的摩托車可免於直接排放檢測?

根據使用里程調查結果,使用年限低於5年的摩托車平均每月行駛超過800公里,相當於每年1萬公里。對於行駛里程低於5萬公里的車輛,排放檢測並非真正必要。因此,起草委員會提議首次檢測不要求車輛前往檢測機構。完成手續後,車主仍可獲得證書,以便進行檢查和監督。

對於使用年限在5至12年的車輛,起草委員會提議每24個月進行一次檢測。使用年限超過12年的車輛需要每年檢測,以控制排放並提高車輛維護意識。

越南註冊局代表認為,使用年限低於5年但使用頻率高導致汙染的車輛屬於個別情況,不能對所有車輛實施統一規定。

排放檢測結果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維護狀況。註冊機構建議車主在檢測前更換機油、清潔空氣濾清器、清理排氣管或在維修機構進行全面檢查。

需要約5000個摩托車排放檢測機構

據越南註冊局稱,全國約有7430萬輛摩托車在行駛,需要約5000個排放檢測機構。目前有2768個維修和保修機構具備滿足面積條件的能力,並有意投資檢測設備。僅河內和胡志明市預計從2027年7月開始實施,需要約1000個機構,而目前僅有近400個機構能夠滿足要求。

第89/2026號法令放寬了檢測面積條件,將每臺排放測量設備的面積從15平方米減少到10平方米;如果安裝兩臺或更多設備,每臺設備僅需額外5平方米。這一規定旨在鼓勵更多組織和個人,特別是小型機構,參與提供服務。

與此同時,越南註冊局正在建立數據庫系統以管理超過7000萬輛摩托車,同時設計結合技術應用的軟件,以支持快速檢測並限制欺詐行為。

越南摩托車製造商協會代表表示,協會下屬的許多維修機構願意參與檢測,但正在等待建設部公佈服務價格以及關於培訓和頒發檢測員證書的規定。目前,每套摩托車排放檢測設備的價格在1億至3億越南盾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