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產的個人所得稅如何免徵?
該法令的一項重要內容是規定對22種情形免徵個人所得稅,其中包括房地產轉讓的情形。
具體來說,接受轉讓、繼承、贈與的房地產;轉讓個人唯一住房、住宅用地使用權及附著土地上的財產;國家交付土地將免徵個人所得稅。
根據此規定,免稅範圍包括未來形成的住房和建築工程。在以下關係之間轉讓、繼承、贈與的房地產:夫妻之間;親生父母與親生子女之間;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公婆與兒媳之間(即使丈夫去世);岳父母與女婿之間(即使妻子去世);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間;兄弟姐妹之間。
夫妻離婚時,根據協議或法院判決分割的房地產(包括未來形成的住房和建築工程),其所得屬於免稅範圍。
個人轉讓在越南唯一的一處住房或住宅用地使用權,可免徵個人所得稅。此免稅規定不適用於轉讓未來形成的住房或建築工程的情形。
此種情形必須滿足以下條件:在轉讓時僅擁有唯一一處住房或唯一一塊住宅用地(包括該地塊上附著的住房或建築工程)。
如果個人在轉讓時還擁有其他未來形成的住房或建築工程,則該轉讓不被視為個人唯一住房或住宅用地使用權。
對於共有產權住房或共有使用權的住宅用地(包括夫妻共有住房或住宅用地使用權)的轉讓,僅尚未在其他地方擁有住房或住宅用地使用權的個人可享受免稅。
共有住房或住宅用地使用權的個人,在其他地方還擁有住房或住宅用地使用權的,不能享受免稅。
個人擁有唯一住房或住宅用地使用權,但轉讓其中一部分的,該轉讓部分不能享受免稅。
唯一住房或住宅用地使用權的免稅由轉讓房地產的個人自行申報並承擔責任。若發現申報不實,將依法追繳稅款並處以罰款。
其他免徵個人所得稅的情形
此外,該法令還規定了其他免徵個人所得稅的情形,包括:
家庭戶、個人直接生產農作物、林木、養殖、水產養殖、捕撈未加工成其他產品或僅進行初級加工的收入;製鹽收入。
合作社、農業合作社聯合社成員、與參與“大田”模式的企業簽訂合同的農民個人、生產林、水產養殖的股息收入。
家庭戶、個人獲得國家交付用於生產的農業用地轉換收入。政府債券利息、地方債券利息、信貸機構存款利息、人壽保險合同利息。
僑匯收入;夜班、加班工資、薪金;未休假日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的養老金;補充養老保險基金、自願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收入。
獎學金收入;人壽保險、非人壽保險合同的賠償金;工傷賠償金;國家賠償及其他賠償;來自慈善組織和基金的收入;外國援助收入。
越南船員、海員的工資、薪金;直接服務於遠洋捕撈活動的貨物、服務供應收入;減排證書轉讓、碳信用轉讓收入;綠色債券利息、綠色債券轉讓收入。
從事科技和創新任務的工資、薪金收入。私營企業主、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所有人的收入。
科技和創新任務的著作權收入。個人投資者、專家來自創新初創項目的收入;創新初創企業的創始人;向風險投資基金出資的個人投資者收入。
在越南使用無償官方發展援助資金的項目、外國非政府項目工作的外籍專家的工資、薪金;在聯合國系統駐越南國際組織代表機構工作的越南個人的收入;參加聯合國維和任務的個人的收入。
Từ 1-7, thu nhập làm thêm giờ được miễn thuế
Từ ngày 1-7, thu nhập từ tiền lương làm việc ban đêm, làm thêm giờ và tiền lương, tiền công trả cho ngày chưa nghỉ phép được miễn thuế thu nhập cá nhâ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