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越共中央辦公廳消息,7月20日上午,越共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在首都河內開幕。
上午,在開幕式前,全體與會代表前往胡志明主席陵墓瞻仰;越共政治局、書記處代表團及各省、市委、直屬黨委代表在河內市北山路烈士紀念碑敬獻花圈。
國會主席陳青敏代表政治局主持開幕式。越共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致開幕詞並主持會議。
越共中央委員會就幹部工作及審議、對違規違紀黨員執行紀律處分進行討論。
中央以高票一致決定對裴文海(越共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委員、原北江省委書記、省委黨組書記、省人民議會主席,現為北寧省)執行開除黨籍處分,撤銷其一切黨內職務。
同日上午,中央和各位代表分組討論相關內容。
包括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關於黨員不得從事事項的規定(取代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2021年10月25日第37-QĐ/TW號規定)。
修改補充中央委員會2026年4月8日關於執行黨章的第20-QĐ/TW號規定的提案。
下午,中央和各位代表分組討論包括革新越南發展模式提案在內的內容。
同時還有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2022年6月16日第18-NQ/TW號決議的初步總結提案,內容涉及“繼續革新、完善體制、政策,提高土地管理和使用效力及效率,為將我國建設成為高收入發達國家創造動力”;修改《土地法》及相關法律的意見。
明日(7月21日),中央將繼續按議程工作。
此前,在今年5月的第六次會議上,中央檢查委員會已建議有權機關審議並對裴文海執行紀律處分。
中央檢查委員會的結論明確指出,裴文海(越共中央委員會委員、原北江省委書記、省委黨組書記、省人民議會主席,現為北寧省)在執行被賦予的職責和任務中,在預防和打擊腐敗、浪費、消極方面,違反了黨的規定和國家法律;違反了黨員不得從事事項的規定及模範責任;造成極其嚴重後果,對黨組織和地方、機關、單位聲譽造成惡劣影響,必須執行紀律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