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川心湧項目(途經嘉定坊)徵地後出現的“超薄”房屋反映,胡志明市建設局代表表示,將要求項目經過的四個坊提交剩餘房屋現狀的具體報告。其中嘉定坊(大部分)已於7月23日提交了數據報告。
剩餘宅基地的建設條件
關於徵地後剩餘地塊的建設規定,胡志明市建設局表示,根據法律規定,建設聯排房屋的地塊最小面積需達36平方米,臨街寬度和建築進深不小於3米。
若地塊臨街寬度或進深小於3米,或面積小於15平方米但臨街寬度和進深均達3米以上,仍可按規定進行改造、修繕或新建,但建築高度將受限制。
對於徵地後剩餘面積約3至7平方米的地塊,能否建設還取決於其臨街寬度和進深。雖然某些情況下可考慮建設,但建築高度和使用面積將受到很大限制。
“為避免在城市改造、河道整治等項目後出現超薄房建設情況,地方政府需與居民協商,對剩餘面積進行補償,或鼓勵合併地塊以達到標準建設面積”,建設局代表表示。
尚無強制收回剩餘土地的規定
據嘉定坊人民委員會稱,原則上,徵地後剩餘面積(位於徵地紅線外)仍屬居民合法使用權。現行法律尚無強制收回這些小塊面積的規定。
對於有合併地塊、整合建築需求的居民,需按照《土地法》《建設法》、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第56/2021號決議(關於建築管理規程)及相關指導文件規定的程序辦理。
潘日靈——胡志明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項目管理委員會下屬第三項目管理委員會主任(投資方)表示,川心湧項目涉及2190戶居民。其中897戶為部分徵遷,即仍留有徵地紅線外的面積供居民按規定改造修繕;其餘1293戶為全部徵遷並安排安置,或由居民自行解決住房。
據潘日靈稱,投資方嚴格按照徵地紅線施工,同時協助居民測量高程,確保住宅改造修繕與項目完工後的路面高程一致。在職能任務方面,建設局將進行管理,並要求各地方統計徵遷後房屋的數量和現狀。
在川心湧改造項目徵地後,嘉定坊記錄了49個剩餘面積小於9平方米的房屋/地塊案例,其中41個有現有房屋或工程,8個為空地。據嘉定坊稱,41個有現有工程的房屋維持現狀,僅考慮進行安全修繕和滿足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不批准新建或擴建。對於8個空地,該坊已動員居民交出全部剩餘土地,以便按規定獲得補償、支持和安置。但實際上居民不同意全部交出,要求加固以保留徵地紅線外的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