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擬提高醫保受益水平,75歲以上人群可額外享受權益

越南衛生部正在起草一項法令草案,規定醫保受益水平提升路線圖並擴大醫保覆蓋範圍,同時根據繳費水平和醫保基金平衡能力,增加對部分群體的繳費補助。

提高老年人和兒童的醫保待遇

根據草案,目前按權益範圍可報銷80%診療費用的群體,其待遇水平將分階段提高。

具體而言,自2027年7月1日起,建議將75歲及以上老年人、勞動能力下降35%至60%的輕度殘疾人、18歲以下未成年人及生活水平處於中等水平的家庭戶成員的報銷比例從80%提高至85%。

自2029年7月1日起,上述群體的報銷比例進一步提升至90%。到2030年7月1日,在初級與基礎醫療服務機構的診療費用報銷比例將提高至95%。

對於其餘目前報銷比例為80%的群體,草案建議自2028年7月1日起提高至85%;到2030年7月1日,在初級與基礎醫療服務機構的診療費用報銷比例將提升至90%。

新報銷比例不適用於原本已享受更高待遇的群體。

增加對多類群體的醫保繳費補助

除提高待遇外,草案還建議提高國家財政對部分群體的醫保繳費補助。

值得注意,建議對屬於“近貧”家庭的輕度殘疾者提供相當於繳費額100%的補助;對近貧家庭人員的補助最少為80%;對學生和大學生補助至少70%。

對生活水平中等家庭的人員,以及在慈善、宗教組織和場所中接受撫養、照護的人員,建議資助至少50%的繳費。

草案還允許地方政府根據經濟社會條件、預算平衡能力和合法經費來源提供額外支持。

額外的支持可用於把醫保繳費補助提高至最低水平之上,資助尚未獲得國家財政補助的群體,或用於分擔共同支付費用和醫保範圍外的診療費用。

其中,鼓勵各地優先提供支持,以期實現近貧家庭人員100%獲得補助;支持基層治安秩序保護力量、村寨醫務人員、村寨助產員,以及已脫離困難地區鄉鎮的少數民族群眾、尚未納入醫保政策的殘疾人和老年人等參加醫保的特殊群體。

其他一些優先群體也包括在內,以提高醫保覆蓋率:從事農業、林業、漁業和鹽業的中等生活水平農戶;學生、大學生;村和街道的非專職工作人員;人民藝人、優秀藝人,以及《反人口販運法》規定的受害者等。

草案還規定,組織、個人和企業可以額外繳納醫保費,或幫助支付共同支付費用和醫保範圍外的診療費用。這筆費用將直接繳入醫保基金並單獨列賬。

越南衛生部按路線圖調整醫保待遇和繳費補助水平,旨在擴大參保者權益,同時兼顧醫保基金和國家預算的平衡能力。

草案還提議擴大參保者的權益範圍,例如定期健康檢查,以及以下8種疾病的篩查:宮頸癌、乳腺癌、肺癌、前列腺癌、結直腸癌、胃癌、肝癌和乙型/丙型肝炎;支付慢性病預防、營養費用等。

同時,草案擬從2027年起將醫保繳費率從4.5%提高到5.1%,隨後按照路線圖到2030年提高至5.4%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