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治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10月17日對1993年出生的泰清章(Thái Thanh Chương)作出起訴決定並實施臨時拘留,指控其犯有詐騙侵佔財產和偽造機關、組織文件兩項行為。同案中,1989年出生的阮青海(Nguyễn Thanh Hải)因在民事交易中放高利貸被起訴並臨時拘留。警方稱,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據警方初步調查,泰清章因個人花銷需要資金,於2026年9月初在社交平臺Facebook上購買8份偽造的土地使用權證書作為作案工具。9月17日,他在洞海坊一家咖啡館向一名叫明的女子出示一份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假證書,稱急需用錢,要出售位於洞山坊一塊180平方米的土地。明某相信證件後同意以2.5億越南盾購買,並通過銀行賬戶轉賬,雙方隨後簽訂定金合同。泰清章交付假證書,並約定10月17日辦理公證過戶。
不到兩週後的9月29日,泰清章又用另一份假證書嚮明某兜售洞山坊一塊130平方米的土地。由於相信前一次交易,明某同意以4億越南盾購買,先行轉賬3.5億越南盾。泰清章再次交付假證書、簽訂定金合同,並約定10月5日辦理公證過戶手續。
在擴大調查中,泰清章供認以類似手法另外詐騙3名受害人,共侵佔約56億越南盾。警方在核實案件過程中還查明瞭阮青海的高利貸活動:2026年3月30日至10月13日,阮青海向泰清章放款57次,總額超過56億越南盾,每次借款2000萬至2億越南盾。雙方約定每借5000萬越南盾須每日支付100萬越南盾利息,相當於每百萬越南盾每日2萬越南盾。
警方表示,這一利率比《民法典》規定的最高利率高出5至51倍,認定阮青海非法獲利超過5.89億越南盾。洞海坊公安已將相關案卷材料移交廣治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後者隨後作出起訴案件、起訴被告及逮捕令,對兩人實施臨時拘留以服務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