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與培訓部在關於2026-2027學年高等教育及師範院校任務的第7314/BGDĐT-GDĐH號公文中,要求各高校實質運行內部質量保障體系,並公開自評、認證後的改進計劃,明確負責人、期限和完成憑證。

公文要求高校審查考試、評估和畢業分類規定,按專業、課程和培養形式分析課程分數分佈、學習成績和畢業分類結果,與畢業標準達成水平及企業反饋對照,以發現、檢查和徹底處理分數膨脹。教育部同時要求不得硬性規定分數比例或優秀、出色畢業生比例,絕對不得為增加成績而降低標準。

各校須主動抽查試卷、設計作業、論文及評估憑證,並按權限嚴肅處理違規行為,以保障學習者正當權益。學年結束前,各培養機構須完成分數膨脹控制及改進結果報告。

教育部還要求擴大對招生、畢業標準評估、文憑頒發、師資條件、培養地點及人工智能應用的後續檢查。高校須明確規定並透明化人工智能允許使用範圍、申報義務、學習者實際貢獻核實方式,嚴肅處理學術欺詐。

各培養機構須完成與高等教育數據庫系統(HEMIS)的API對接,確保數據“正確、完整、乾淨、鮮活、統一、共享”,單位負責人對數據真實性負責。學校須經常自查並對培養和招生工作自行負責,停止無法維持質量保障要求的專業和培養項目的培養、招生活動,審查專業結構並調整需求低的專業規模。

招生方面,各校須按計劃完成2026年招生,並儘快按權限和現行規定審查、決定2027年招生方案。新方案須確保各錄取方式之間公平、可信度高,朝著穩定、透明、簡化方式、控制好輸入端以提高輸出質量的方向推進。招生指標必須依據師資能力、基礎設施、輸出質量和人力資源市場實際需求。

公文還要求完善各培養機構2026-2035年發展戰略及至2045年願景,建設基於數字技術的現代治理體系,精簡機構,推進分級分權與問責掛鉤。師資發展繼續受到重視,尤其是人工智能、半導體芯片、自動化、綠色能源等STEM和戰略技術領域,通過吸引人才機制提升專業能力、外語水平和科學誠信。

各培養機構須儘快制定2026-2027學年具體實施計劃,做到明確人員、任務、責任、時間和完成產品,並在2027年7月30日前向教育部提交學年任務執行總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