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訓部在10月16日發佈的2026至2027學年高等教育與師範高等專科教育工作指導文件中,要求各高校從2027年起改革大學招生工作,確保質量與公平,並配合普通教育課程與教學方法改革的要求。文件同時要求高校在完成2026年招生後,按現行權限和規定審查並決定2027年招生方案。
在招生方式上,教育培訓部要求各高校確保不同錄取方式之間的公平與可信度,招生方案應保持穩定、透明,簡化審核方式,以控制生源質量並提升培養產出質量。高校還須比對各錄取群體的學習成績,作為調整招生方案的依據;招生規模須根據師資隊伍、基礎設施、培養產出質量和人力需求確定。
文件將自主權與專業篩選責任掛鉤,要求各培養單位定期自查並對本校培養和招生工作自行負責。對於無法維持質量保障要求的專業和培養項目,高校須停止培養和招生;對需求較低或培養效果未達要求的專業,須審查專業結構並調整規模。教育培訓部還要求對師範類、研究生招生及數據管理等領域加強管控,包括在高等教育數據庫系統(HEMIS)上核對招生、學生、教師、課程和培養地點數據,處理缺失、錯誤和重複數據,不得虛報師資。
越南教育培訓部要求各高校核查考試評價與畢業分類規定,分析成績分佈,檢查試卷論文,處理違規並提交控制分數膨脹報告;同時規範AI使用、防範學術造假並完善2026、2027年招生。
- 越南教育部要求高校控制分數膨脹
- 越南教育部要求高校控制招生入口、提升培養質量
- 越南教育部要求高校核查成績分佈,控制分數膨脹
- 越南教育部要求高校控制分數膨脹 不得設優良比例指標
- 越南教育部要求高校控制分數膨脹,不得設定優良畢業率指標
- 越南教育部要求高校排查分數膨脹,不得降標準提高優良率
- 越南教育部要求高校控制分數膨脹,不得設定優秀畢業生比例
- 越南教育部要求高校簡化2027年招生並停招不達標專業 (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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