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總理黎明興10月19日上午在國會分組討論《資產拍賣法(修訂)》草案時表示,保障性住房和麵向低收入群體的租賃住房價格必須嚴格管理,不能出現突然漲價。他稱,只有對政策對象和低收入者所購、所租住房進行價格管理與調控,這部分居民才能通過購買保障性住房或長期租房獲得住房。
黎明興當天在第三組參加討論,他希望國會代表就草案中仍有不同意見的四項內容發表看法,包括適用範圍與拍賣機構選擇、參與競價與預付款、網上拍賣與加價幅度,以及拍賣結果、法律後果和競拍人保護。他表示,資產拍賣程序與其他專門法律緊密相關,必須仔細審查。
黎明興以《土地法》為例說,該法要求國家加強地價管理,今後土地拍賣的程序和地價將由地方決定地價框架和係數。他還表示,拍賣、向投資者交地及相關機制政策必須與《土地法》《住房法》《房地產經營法》等法律鏈條緊密銜接;若法律和指導文件不充分、不細緻、不明確,地方將難以適用。
對於面向經濟條件較好人群的高端住房,黎明興表示將根據市場需求和要求進行調控。他同時強調,房地產市場監管的貫穿目標是房價,尤其是面向政策對象和低收入者的保障性住房、租賃住房價格必須嚴格管理,不能對需要管理的細分市場出現不合理漲價。
同一天在第一組(河內代表團),代表阮文勝提出應有足夠有力的機制,制止在土地拍賣中先出高價再放棄保證金的行為。他舉例說,2024年清威縣有68塊土地組織拍賣,其中有的地塊中標價超過每平方米1億越盾,但到期只有13塊完成財務義務;山羅縣也出現報價高達每平方米300億越盾後放棄保證金、導致拍賣活動中斷的情況。
阮文勝稱,這類情況不只是違反付款義務,還會造成虛假價格水平、影響周邊房地產價格、增加土地管理難度並拖慢財政收入。他表示,政府此前已將個人土地重新拍賣的預付款比例提高至起拍價的10%至50%,並規定禁止違規者參與拍賣;草案現規定預付款為起拍價的20%至50%,但他建議保留更大靈活性,考慮市場漲跌和具體情形,避免預付款與起拍價同時過高導致拍賣失敗。
阮文勝還建議防範串通壓價和缺乏實質競爭的拍賣。他說,現實中存在一些投資者群體相互配合,利用多個個人或法人參與拍賣、約定不競爭、威脅其他參與者或干預資產信息公開,以便低價購得資產。他建議補充對存在所有權、控制關係或同一受益主體的參拍人進行控制的機制,並規定發現串通跡象時的核實和移送責任;同時將拍賣全過程以電子數據記錄,確保可追溯和獨立檢查。





